轻型大电流发生器使用方式一、概述:
SLQ系列升流器(大电流发生器)是根据电力部门和工矿企业在电气设备试验如:各种开关,电流互感器和其它电器设备作电流负载试验及温升试验而专门设计制造的专用设备。 本系列产品视产品体积、重量采用分体/一体式结构,具有输出电流无极调整,电流上升平衡、负荷变化范围大、工作可靠、操作简便、等特点。是工矿企业进行升流或温升试验较理想的设备。
轻型大电流发生器使用方式二、主要技术参数:
注:“升流器额定输出”中,左边为串联;右边为并联输出参数
型号规格
容量
kVA
初级
次级
外型尺寸(mm)
长×宽×高
重量
kg
结构形式
V1
A1
V2
A2
SLQ-82-100
0.6
220
2.7
5
100
300×210×350
18
一体
SLQ-82-200
1.2
5.5
200
310×220×380
22
SLQ-82-500
3
13.6
500
330×238×450
28
SLQ-82-1000
22.7
1000
490×300×300
40
SLQ-82-1500
6
27.3
1500
430×300×500
50
SLQ-82-2500
12
380
31.6
2500
500×330×690
95
SLQ-82-3000
15
39.5
3000
520×330×700
110
分体
SLQ-82-4000
24
63
4000
540×350×720
130
SLQ-82-5000
30
79
5000
600×430×900
300×500×500
145
135
SLQ-82-6000
36
6000
150
140
SLQ-82-8000
48
126
8000
700×480×1000
380×550×550
160
SLQ-82-10000
131.6
10000
700×500×1050
400×600×600
230
SLQ-82-12000
72
189
12000
280
260
SLQ-82-15000
90
237
15000
320
300
SLQ-82-20000
120
316
20000
700×700×1200
500×700×700
350
SLQ-82-30000
180
474
30000
700×700×1400
600×800×800
450
更多特殊、大型规格根据客户要求订做。
轻型大电流发生器使用方式三、使用环境:
1、工作电源:AC 220V/380V ±10% 50HZ 2、环境温度:—10℃—40℃ 3、产品周围应无严重影响变压器绝缘的气体蒸气,化学性沉积灰尘、污垢及其它爆炸性介质的场所。
轻型大电流发生器使用方式四、工作原理:
本系列产品按入工作电源后,通过调整调压器输出电压以获得试验所需的大电流。其工作原理图如下:
轻型大电流发生器使用方式五、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按电气原理图接好工作线路。变压器外壳,操作台等必须良好接地。 2、接通电源,操作台上的绿色指示灯亮。按下启动按钮,红色指示灯亮,此时升流器等待升流。 3、顺时针均匀旋转调压器,注意操作台上输出电流指示直到所需的大电流,为了保证测试精度,可在仪表接线柱上串接一标准电流表。 4、试验过程中,一旦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 ,查明原因后再进行试验。 5、试验完毕,必须将调压器回零,按停止按钮切断电源,切断工作电源 ,方可拆除试验接线,以保证。
六、注意事项:
1、本设备是为短时间的工作而设计的,所以不允许长时间在额定容量下工作,特别不允许超过额定电流运行,以防过热,空载试验时其允许的运行时间如下:
负载情况(占额定%)
较大运行时间(秒)
60
75
900
2、新安装和长时间不用的变压器,运行前用1500兆欧表测量线圈之间和线圈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低于0.5兆欧时,方可使用。 3、使用中升流变压器和操作台必须可靠接地,以保证。 4、使用时应缓慢均匀升流,搬运时应避免过大的震动。 5、调压器与电刷接触表面应保持清洁,视情况用90%酒精蘸棉纱擦拭干净。 6、本设备应置于清洁、通风、干燥和室内保存。
七、设备成套性:
1、操作台 一台 2、升流变压器 一台 3、产品合格证 一份 4、产品使用说明书 一份
八、产品售后服务
本产品自售出后一年内免费保修。
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中心、薛家湾镇、大塔村村委会正在联动开展土地收益补偿的核查发放工作。
记者了解到, 2013年准格尔旗政府42号文件,即《准格尔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规定,已形成采空区、火区或按照开采规划两年内将成为沉陷区的各类土地,一次性补偿8年。8年期满后不论开采期限长短再续补8年,两次补偿后未达到长久征收标准的一次性按长久征收标准补齐,同时增加长久征收总金额1‰的利息。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郭睿说:“此次整改中,我们的办法是一次性算清,两个8年再加上后续,后续一般算是4年,一共是20年。”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君科表示:“核算发放补偿的依据是*新土地确权数据,每家每户应拿多少钱,前期已拿多少钱,比对后多退少补。”
据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树林介绍,大塔村涉及土地收益补偿的共有202户,其中153户还需继续补款;前期超额领款需退还的有25户;16户尚未签订土地确权的承包合同,收益补偿工作无法开始;还有8户,过去领的金额与此次核算金额基本相当。在还需补款的153户中,已签订补偿协议的有129户,还有24户因涉及人员被拘留、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等,尚未签订协议。“之所以是202户而不是307户,个别统计数据也不一样,是因为前些年公示、领款时,有些父子、兄弟姐妹是一个户头集中在一起的。为便于核算,作了延续。”李树林补充说。
在大塔村村委会,记者看到了《搬迁补偿决算协议》,大塔村村委会与村民签字确认补偿金额等,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薛家湾镇镇政府作为鉴证方,加盖公章。
采访中,有村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不应再依照42号文件。李树林、杨国君均作出解释,认为适用的政策文件不能随意改变。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塔村开采煤矿,是临时性用地,不属于长久性用地,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煤矿开采到年限后仍由村民承包经营,所以仍然适用于42号文件。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5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