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网因子应该输多少? 大家知道,地形图(坐标格网)上两点之间的距离与地面上相应点之间的水平距离(测站高程面上)一般是不相同的,其比值就称为格网因子(GRID FACTOR)或格网比例因子(SCALE)。为了将地面距离归算到地形图上,以便计算平面坐标,首先必须将地面上的水平距离投影到平均海水面(或参考椭球面)上,然后再将海水面(或椭球面)上的距离按照地图投影的规则投影到地形图平面上(我国地形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关于格网因子的计算公式如下: 高程因子=HD0 ÷HD = R ÷ (R+ELEV.) 比例因子=HDg ÷HD0 = 1 + Ym2 ÷ 2R2 格网因子=HDg ÷HD = 高程因子×比例因子 一般来讲,为了计算和施工方便,我国方案部门大都采用局部坐标系,即:视测区水准面为平面,或以测区平均高程面为投影面,以测区中央子午线为高斯投影带中央子午线的坐标系;这是的ELEV.=0 和 SCALE=1,于是格网因子(GRID FACTOR)=1.000000——就是不改正,所以我们雅信公司在提交全站仪的时候,习惯上通常将格网因子改正功能暂时关闭,避免了误输入ELEV.和SCALE值而造成格网因子改正带来的坐标与距离的不一致的可能。 当测量平面坐标系采用54北京坐标系或80西安坐标系,且测区海拔较高、测区离高斯投影带中央子午线较远时,则应在全站仪上输入实际高程(ELEV.)和比例因子(SCALE),正确顾及格网因子改正。只有这样,在坐标测量时才能获得目标点的国家坐标系坐标;另一方面,对于施工单位,在根据放样点的方案坐标(国家坐标系)进行放样时就能给出实地标定的极角和极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方案单位在提供坐标时是加入了格网因子改正的话,施工单位才可以将与方案时相同的参数输入全站仪,如果方案单位没有进行格网因子改正,施工方则不能随意输入高程和比例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