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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污水处理能力四分之一形同虚设

中国污水处理能力四分之一形同虚设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张瑞丹】随着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截至2008年12月,中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达到了1521座。但遗憾的是,目前整体处理能力仍难以满足需求,而且有超过四分之一的污水处理能力实际上处于闲置状态。



  6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在第30号《关于公布国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公告》(下称《公告》)中称,国内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9092万吨/日,但实际平均日处理水量为6693万吨/日。也就是说,整个负荷率只有73.6%。

  《财经》记者注意到,这份清单显示,国内各城镇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除了有少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平均日处理水量符合或超过设计处理能力,相当大的一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由于种种原因,其平均日处理水量远远未达到其设计目标。

  例如,2008年7月刚投产不久的内蒙古集宁区污水处理厂,其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吨/日,但实际上该污水处理厂目前每日仅能“消化”3000吨污水。此外,实际处理污水量仅为设计目标的一半甚至以下的,更是比比皆是。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出现这种状态,有多种原因。

  考虑到随着城镇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相应的用水量以及需要处理的污水量也会越来越大。因此,目前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在设计时,多数会从长远需求的角度做考虑,以期能够满足未来三年至五年的污水处理需求。

  但他也承认,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不足,以及地方政府给予的财政支持不够,也多少制约了城镇污水实际处理能力的提高。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有关人士也告诉《财经》记者,目前管网、污泥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也是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偏低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不少污水处理厂“形如虚设”的情况,之前就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008年9月,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公布《2008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中就指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等多家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或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或无故不正常运行出水超标,或污泥未有效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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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五年间,淮河、渭河等流域的许多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的新闻也屡见报端。污水处理费紧缺,使许多污水处理厂在建成后无法维持稳定运行,“处理得越多,亏得越多”成为一些污水处理厂*终面临关停的理由。

  据《财经》记者了解,环保部门目前已意识到这一问题,正着手对国内各地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负荷率等进行核查,以便为未来的减排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毕竟,虽然中国的污水处理能力增长迅速,但从总体而言,仍难以满足中国控制水污染的需求。除了进一步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增加新的处理设施仍有必要。

  以2008年为例,国内废水排放总量达572亿吨,比上年增加了2.7%。即使每天9092万吨的处理能力能够满负荷运行,也仅能处理不足六成的废水。

  环保部发布的《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显示,虽然2008年与2007年相比,国内城镇污水处理率有所增长,由62%提高到66%,但仍未达到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内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既定目标。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上述人士也对《财经》记者坦言,与发达国家的污水处理率相比,中国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此外,环保部在其公告中也同时公布了《2008年国内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截至2008年12月,国内投运的燃煤脱硫机组共1062台,总装机容量3.63亿千瓦。

  当然,燃煤脱硫机组也与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相似的问题,因为资金不足导致的脱硫设施无故停运、投运率不达标的情况在国内范围内亦并不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