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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抽查瓶装饮用水 80%合格

  新华网沈阳10月3日专电(记者王莹)为加强食品质量监管,辽宁省工商局近日委托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阜新、铁岭和朝阳市各大超市和市场经销部经销的瓶装饮用水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查30个批次,合格率为80%。

  抽样检验不合格瓶装饮用水包括朝阳市鑫沅饮料有限公司、铁岭市龟山饮品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天宝饮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鑫沅饮用山泉水、冰锶爽天然矿泉水、冰之恋纯净饮用水等。主要问题为菌落总数、电导率及偏硅酸项目不合格等。

  辽宁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指出,从本次监督抽查的结果来看,瓶装饮用水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此提醒消费者选购时要尽量购买大企业生产的品牌产品,同时注意以下几点:检查商品的标识是否完整,是否清晰;鉴别水的感官质量,合格的瓶装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检查商品的外包装,若有漏水现象则不要购买;瓶装饮用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饮用完,否则很容易造成污染。
(新华网)[责任编辑:王恩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