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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一企业“直排污水”,涉嫌导致污水处理厂损失百万!!

北海一企业“直排污水”,涉嫌导致污水处理厂损失百万,或将追究刑责

    14日上午,北海一家生产鱼制品的企业,将没有处理的恶臭污水直排下水道,被暗访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查着。这一可疑致使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污水的菌种大量死亡的排污,涉嫌让污水处理厂损失上百万元。这家厂已经被责令停产、立即切断私设的排污管。环保部门称将根据调查结果,*后决���是否依法追究厂方刑事责任。

    这家企业在北海北部湾西路延长线的北海出口加工区,叫X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利用海洋鱼虾类次品生产鱼糜、虾糜食品的企业。偶到现场时,北海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正在检查该公司的排污设备。现场闻到企业生产线上排出的污水异常恶臭。

    在这个厂的污水处理池与围墙一侧有一个类似水井的排污口。“我们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进行水产品加工,生产的废水通过排污沟排至厂区西侧污水处理站。当时他们厂区的污水处理系统通电工作,机械运转,经过系统处理排放的污水较清,但有一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便通过暗藏的排污通道直排,排出的污水浑浊腥臭。”现场一位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说,他们的排污口处有三条管,一条是用来排放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过的废水,一条白色的管是用来外排气浮渣池内的废水,还有一条管连接气浮池直接外排废水。“两条直排的管是违法设置的。”


    (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环保部门的调查)

    这家企业开业前已经按环保要求,建立了预处理设施,企业排污口也经过环保部门审批验收。开业后的检查中,企业的排污设备运转正常,排到排污口的水也达标。进入今年11月,北海市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污水的菌种大量死亡,这意味着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严重超标,这一情况的后果是让污水处理厂损失了上百万。北海市政府接到报告后,责成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严格排查。

    一名在现场参与排查的环保局执法人员称 ,近来他们到各企业检查。“这个厂子我们来过的。但是,由于事先向主管单位通报,因此,每次来检查,都没发现问题。”13日,他们在北部湾西路附近的一个排水口,监测到有很浓的鱼腥味。而此处周围只有一家生产鱼制品的企业,他们初步锁定嫌疑排污企业。14日上午,北海市环保局派出了20多名执法人员,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击检查。发现企业正在直排污水,“当时所排的污水非常混浊,腥臭扑鼻。”这位执法人员说,而处理这些废水大约每吨成本费用2元——3元之间。


(排污池)
  在执法人员把这些开关都控制后,电话通知厂方。厂方人员马上进厂想关闸,被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2条、第75条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10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50万元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排放处理过的污水,水质清澈透明)

      对当天的检查,北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认定,该企业私设排污口。决定:一、勒令企业马上停产;二、马上切断私设的排污管;三、将对其依法作出经济处罚。
      对于这个企业的行为,他们将进一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决定是否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对比。同是往这个井里排水,左边是直接污水,另一边排放的是处理过的污水)



连接气浮池直接外排废水。


污水经过气浮池后分流。


当天的执法工作人员说,这条管不应该往地面传输,应该从这里截断封堵。
下边的阀门是控制气浮池直接外排废水的。



气浮渣池内的废水是通过一根偷偷安装的一条白色管外排。





“我们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进行水产品加工,生产的废水通过排污沟排至厂区西侧污水处理站。当时他们厂区的污水处理系统通电工作,机械运转,经过系统处理排放的污水较清,但有一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便通过暗藏的排污通道直排,排出的污水浑浊腥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