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各地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8〕42号文件《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清明放假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2009年清明节放假从4月4日开始、至4月6日结束,共3天。
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分公司、各地办事处要提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保卫等工作,确保人生财产**。
上海欧史拓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部 2009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