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夏季督查”的通知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的特殊商品。为保证药品质量,省局下发了《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夏季督查”的通知》,重点强调对药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有效监控,并配备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具体要求如下:1、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仓库温度、湿度应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即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2、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配备数量应与企业仓库面积相适应,除冷库配备一台外,药品仓库原则上每300平米配备一台;并应固定安装在仓库墙壁上与门窗、温控设备距离3米以上,并能于企业电脑连接,输出历史数据,实现企业温度超标报警功能。3、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必须能够实现至少每三小时记录一次,记录存储时间不少于两年: 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日常监督,督促企业按要求加快安装工作。 根据我国各省药监局的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温湿度要求,我司特开发了新一代的智能电子温湿度记录仪,特点:带声光报警,带数据输出,带时时温湿度的显示,容量大,易携带和没有耗材反复利用等功能。是GSP认证和GMP认证企业的优选。具体如下:名称:报警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型号:LGR-WSD20B型报警电子温湿度记录仪适用场合: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冷库、阴凉库、常温库,还有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和净化实验室等等环境。LGR-WSD20B报警温湿度自动记录仪技术指标测量范围: 温度:-40℃~100℃ 湿度: 0~100 %RH测量精度: 温度:±0.2℃~0.5℃ 湿度:±2~3% RH液晶显示分辨率:温度0.1℃ 湿度0.1%RH记录容量:9898组——206000组记录时间间隔:2秒——24小时连续可调通讯接口:RS232、RS485/422 USB电池寿命:一年左右(视具体使用情况而定)软 件:中、英文两种版本仪器尺寸: 72*58*29CM传感器尺寸:L:2.5cm Φ:0.5cm本款记录仪带有报警装置,用户可通过软件设定记录仪的温湿度报警上下限,一旦超限,记录仪将自动报警
LGR-WSD20B温湿度自动报警记录仪器功能及特点:1.本机体积小,软件操作简单,性能可靠,记录时间间隔可根据需要从2秒至24小时任意设置,有延时启动、定时启动,定时关机等功能。2.全程跟踪显示、记录被测环境中温度数据,记录时间长(15分钟记录一次数据,可记录长达5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数据记录在记录仪自带的存储片中,具有掉电保护功能(断电情况下数据还是保存在记录仪中)3.整机功耗小,使用内置锂电池供电,电池寿命可达一年以上。4.记录温度数据无法修改,能在食品、冷藏等方面出现问题时提供强有力的调查证据及索赔证据。5.软件功能强大,数据查看方便:数据图表和列表可任意切换查看。6.数据拼接功能强大,将文件保存为Access格式可将每次下载的数据添加到原来保存的文件中,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7:并可以增加无线短信报警功能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夏季督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