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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内部设施中平幅织物,塑料薄膜以及所有织物/薄膜贴层结构件。有关染色牢度及耐晒牢度方面的试验,以及对照光试样的鉴定。
试样主要在“连续照射”和“干燥照射”的仪器条件下进行照射,同时还要考虑到汽车内室装备材料的高热负荷(过热照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IN 6 174
DIN 50 014
DIN 52 910
DIN 53 857
DIN 54 000
DIN 54 001
DIN 75 202
3 术语
连续照射 进行连续照射时,在试验过程中试样和光照牢度标样须一直面向光源。就是说,在这种照射进行时,不需要一亮一暗转换照射(交替照射)。
干燥照射 在这种试验实施中,不论何时,都不得向试样喷水。但在试验仪器中,按照射条件,把湿度调整到该仪器所规定的相对空气湿度。请参见5.1。
4 试验仪器及试样要求
4.1 试验仪器
必须使用符合DIN 75 202标准的照射仪器(例如,450氙灯测试仪,1200氙灯测试仪,1200CPS,Heraeus公司的OC氙灯测试仪以及Atlas公司的耐气候牢度试验仪Ci35A和耐晒牢度试验仪Ci3000)。
试验仪建议安装在有空调的实验室内,否则需要安装一台制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