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解读即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期,由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将整合和取代现有《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