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环境试验方法标准中,试验条件容差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指标,它反映了环境试验对设备的控制水平的要求,体现了环境试验的规范性。因此,正确理解有关标准对试验条件容差的规定,从而提高环境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是至头重要的。
国标GB2423.1低温试验方法中规定了温度允许偏差范围±3℃,在这里±3℃并不是指那一个点或是在那一时间,针对整个工作空间的各点的要求。还应指出的另一问题是±2℃这个温度容差是允许偏差的概念,GJB150军标温度梯度*大2.2℃时,对温度场均匀性要**某一瞬间温度场各点温度之间的关系。±2℃这个温度容差,决不能看作是标称值的设定范围。例60±2℃:此时60℃是标称值,±2℃则是容差在设定环境条件参数值时,温度设定值只能是60℃,而不能是62℃,或58℃,由于控制系统漂移调整中的误差及试验箱温度场的不均匀性,试验温度的实测结果不可能是60℃,允许偏差但范围是不超过62℃或不低于58℃
相对湿度在环境试验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合理而准确地测量相对湿度,对于保证环境条件具有重要意义。所谓相对湿度,我们在前几章节技术文章《恒温恒湿机之空气湿度》作过详细的解读,这里不在细讲。
干湿球测量相对湿度的方法:
1)选用两支型号相同,特性基本一致的传感器,两去温度计传感器的轴凡线应平行,传感器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湿球传感器总直径的3倍(包括湿球纱套)
2)水杯*好带盖,并盖满蒸馏水,水杯中水面到湿球传感器底部的距离值为30mm。
3)湿球水的渗透高(70~80)mm。(ZBY157-83要求)
4)分别读出干、湿球温度计的示值,根据GB6999-86查出该温度下的相对湿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