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和纸板透气度的测定(肖伯尔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和纸板透气度的测定法。
本标准适用于透气度在(1×10-2~1×102)μm/(Pa·s)之间的纸和纸板。
本标准不适用于表面粗糙度较大的纸和纸板。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50-2002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eqv ISO186:1994)
GB/T 10739-2002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eqv ISO187:1990)
3 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透气度 air permeance
在规定条件下,单位时间和单位压差下,通过单位面积纸或纸板的平均空气流量,以微米/帕·秒(μm/ Pa·s)表示。
4 原理
4.1 透气度试验仪
该仪器的夹持装置应确保试样测试区的面积为(10.0±0.2)cm2。
夹持装置的一侧处于实验室的标准大气中,另一侧则与仪器的其余部分相连。该部分将在测试区内保证小而稳定的压差,并可准确地测量排出的气体。夹环应采用低弹性的特殊橡胶密封垫,以防止试样上的测试区产生明显变形。
可以调节仪器测试区的压差,以便使下列两个压差△P保持规定的**度。
△ P1 =1.00kPa±0.01 kPa
△ P2 =2.50kPa±0.01 kPa
透过测试区空气流量的测量**度应为:100mL或不足100mL的,其��积误差应为±1mL;大于100mL的,其体积误差应为±5mL。仪器可测量的*大气流量应为1 000mL。
4.2 秒表:可**至0.1s。
4.3量筒:可读准至测量**度要求的数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9-06批准 2003-01-01实施
1
GB/T 451.3-2002
5 试样的采取、制备和处理
5.1 试样的采取按GB/T450进行。
5.2 从采取的不同样品上切取60mm×100mm的试样10张,或沿整张纸页横幅切取宽60mm的全幅试样,并标明正反面。
注:被测面上不应有皱折、裂纹和洞眼等外观纸病。
5.3 将切好的试样按GB/T10739进行处理,并在此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
6 试验步骤
6.1 仪器的密封性应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查。
6.2 将处理后的试样夹在仪器夹持器上,在30s内将压差调节至(1.00±0.01)kPa。参照表1选择合适的测试持续时间,立即测量透过试样的气流量。选择不同测试持续时间时,应以测试结果的读数误差不超过2.5%为标准,测量时应5张正面,5张反面。
表1 在恒定压差为(1.00±0.01)kPa时的测试持续时间
气流量/(mL/s) | 测试持续时间/s | 测试容积/ mL |
0.13~0.33 | 300 | 40~100 |
0.33~0.83 | 120 | 40~100 |
0.83~1.67 | 60 | 50~100 |
1.67~5.0 | 120 | 200~600 |
5.0~10.0 | 60 | 300~600 |
10.0~20.0 | 30 | 300~600 |
20.0~40.0 | 15 | 300~600 |
6.3 当测定高紧度的纸和纸板时,若透过试样的空气流量小于表1中的*数值,则恒定压差增加至(2.50±0.01)kPa;可采用表2中的测试持续时间。然后测定试样,其中5张正,5张反面。
表2在恒定压差为(2.50±0.01)kPa时的测试持续时间
气流量/(μL/s) | 测试持续时间/s | 测试容积/ mL |
17~33 | 3000 | 50~100 |
33~67 | 1500 | 50~100 |
67~167 | 600 | 40~100 |
167以上 | 240 | 40以上 |
6.4 由于透气度与恒定压差和测试时间有良好的正比关系,因此必要时可以选择其他测试压差和测试时间,但应在报告中注明。
6.5 如果样品厚度在0.3mm以上,应将被测试样夹持区以外的边缘密封起来,以防侧面进气影响测试结果。但如果这样做,应格外小心,不应影响测试区。
7 结果计算
每张试样的透气度以微米/帕·秒(μm/ Pa·s)表示,应分别按式(1)或式(2)计算。
7.1 如果压差为1.00kPa:
Ps = …………………………………………………(1)
7.2如果压差为2.50kPa:
2
GB/T 458-2002
Ps = …………………………………………………(2)
式中:Ps —— 肖伯尔透气度,单位为微米每帕秒(μm/ Pa·s);
V—— 测试时间内通过试样的空气体积,单位为毫升(mL);
t —— 测试时间,单位为秒(s)。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项目:
a) 本标准号;
b) 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应**到三位有效数字;
c) 如有要求,应报告正反面各自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d) 试验结果的标准偏差或变异系数,应保留二位有效数字;
e) 试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或与本标准的不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