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定方法与结果判定 1、液体样品:无色或颜色较浅的液体样品可直接取样,作为样品待测液。 2、固体样品:取1g剪碎后的样品于烧杯中,加纯净水或蒸馏水至200mL,充分振摇后浸泡10min,取澄清上清液即为待测液。
取待测液至比色管刻度线,加入1包NO2-(Ⅰ),旋紧盖子振摇至溶解,5分钟后再加一包NO2-(Ⅱ),摇匀溶解,10分钟后进行目视比色。比色时,将比色管盖打开,垂直提高离比色卡约1cm空白处,自管口向下俯视比色,与管中溶液色调相同的标准色阶即为水溶液中亚硝酸根的含量C(mg/L)。
固体样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为C×200(mg/kg)。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香肠、腊肠、腊肉、火腿肠、酱腌菜和蔬菜等食品的快速检测。
三、检测范围 0.01mg/L~0.5mg/L。 (液体样品)
2mg/kg~100 mg/kg (固体样品)
四、注意事项 在生活饮用水的限量卫生标准中,仅有硝酸盐的限定量≤20mg/L,未有亚硝酸盐的指标。当某些还原物质以离子形态存在较多时,可将硝酸根离子还原成亚硝酸根离子,某些**也有这种作用。由于生活饮用水中常存在亚硝酸盐,所以不能作为测定用稀释液。 若显色后颜色很深且有沉淀产生或很快褪变成浅黄色,说明样品中亚硝酸盐含量很高,须加大稀释倍数重新试验,否则会得出错误结论。 超标样品需重复检测一次,仍超标应送实验室复检。
五、限量标准(选编)
食品种类
西式蒸煮、烟熏火腿及罐头
其他肉类罐头
肉制品、火腿肠
香肠(腊肠)香肚、酱腌菜
婴儿配方乳粉
蔬菜
鲜肉类、鲜鱼类
限量标准mg/kg
≤70
≤50
≤30
≤20
≤5
≤4
≤3
六、保存条件 室温、密封、避光、通风干燥保存,保质期2年。
粤公网安备 44011602000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