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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院公布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高法院公布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 陈宝成)加了甲醛的牛血旺,加了罂粟籽粉的拉面汤料,病死猪肉做成的排骨和腊肠……近年来食品**问题层出不穷,*高法院7月31日公布了惩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十个典型案例,并通报了相关情况。  *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介绍,2012年1至6月,国内法院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案330件,审结276件,生效判决人数425人。  上述数字意味着,仅今年上半年,此类刑事案件的数量就已逼近去年全年的水平。据财新记者了解,2011年,国内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67件,审结333件,生效判决人数410人。  近年来,相关案件数量呈逐步走高趋势。财新记者了解,2008年国内法院审结此类案件84件,生效判决人数101人;2009年审结148件,生效判决人数208人;2010年审结119件,生效判决人数162人。  *高法院通报说,近些年来,在危害食品**犯罪中,犯罪份子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工业原材料、有毒有害添加物对食品进行保鲜、调味、着色,使得犯罪活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此次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即有例证。  2010年9月,郑礼桥未经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在重庆九龙坡区含谷镇租赁民房,开始加工生产食品牛血旺,并雇用罗六清共同生产。在牛血旺的加工过程中,二人明知甲醛对人体有害,仍然添加用于保鲜。  2011年6月,马小荣购买碾磨成粉末状的罂粟籽,并掺入拉面汤调料内。6月8日起,马小荣在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其经营的“津津有味牛肉面馆”的拉面汤内加入掺有罂粟籽粉末的拉面汤调料,制作牛肉面销售。  与食品**犯罪相比,药品**犯罪的相关数据更加令人吃惊。  *高法院通报称,2012年上半年,国内法院受理、审结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件数量超过2011年全年。  2011年国内法院受理此类案件405件,审结387件,生效判决人数481人;2012年上半年,国内法院受理此类案件688件,审结549件,生效判决人数562人。  孙**还透露,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有大量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高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对此解释说,其中主要原因是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力度;同时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门槛。目前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未来几年内仍会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  “有些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多年得不到打击,与其背后监管部门的渎职行为有关。” 苗有水表示,刑法修正案(八)已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对于公众认为渎职犯罪判刑偏低的问题,*高法院和*高检察院正在研究渎职犯罪的司法解释,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附:*高人民法院2012年7月31日发布  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1、被告人郑礼桥、罗六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在牛血旺中添加甲醛保鲜获刑  2、被告人胡昌彬、柯名治、陈洪勇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  ——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构成犯罪竞合适用较重罪名  3、被告单位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被告人蔡顺田、黄淑宽等非法经营案  ——饲料公司实施危害食品**的上游犯罪获刑  4、被告人马小荣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在拉面汤料中添加罂粟籽粉获刑  5、被告人杨涛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销售违规添加**的保健食品获刑  6、被告人张进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  ——滥用食品添加剂致人中毒获刑  7、被告人饶秀香生产、销售假药案  ——出售药品包装供他人生产假药亦构成犯罪  8、被告人王辉、徐红德、于洪权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制售假冒进口抗肿瘤药按重罪被判刑  9、被告人胡新华、周锐、李春雷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案  ——假药生产销售一条龙均获刑  10、被告人韦开源、张达志、何子瑞等销售假药案  ——销售假狂犬疫苗致人死亡获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