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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核**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国务院通过核**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国务院总理温**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国内民用核设施综合**检查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核**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会议指出,国务院2011年3月16日常务会议听取了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核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国内核设施进行**检查。有关部门组织核**、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国内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检查。中国工程院组织开展了我国核能发展的再研究重大咨询项目,形成了《新形势下我国核电发展的建议》阶段研究报告。今年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综合**检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深入检查及落实整改措施作了部署。

  **检查的总体结论是:我国核**标准**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标准,核**法规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检查认为,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基本能够满足我国现行核**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新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有保障;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满足我国现行核**法规要求,风险受控,**有保障。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核**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我国核**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根本方针是:****,质量**。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纵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结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坚持法治、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装置**水平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形成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应急响应和**监管能力,保障核**、环境**和公众健康;核电**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会议同意公布《关于国内民用核设施综合**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核**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向社会征求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