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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出台 总量控制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出台 总量控制
今年1月,安徽省怀宁县爆发儿童血铅超标事故;经查,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污染为肇事主源。随后,安徽省有关部门在1个月内关停约50家铅酸蓄电池企业。这起事故,直接加速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的出台。
  
  2月18日,该《规划》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头个获批的“十二五”规划。业内人士认为,“人人喊打”的涉重金属行业,已经走到了历史关口。
  
  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
  
  据了解,此次《规划》中进行重点监控与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属主要有5种,即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所谓“重点区域”,包括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重点省份和138个重点防护区。
  
  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与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属污染物呈现区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个重点省区,也不是每个地方都存在问题;《规划》甚至细化至工业园区层面,比如某个乡镇中产业集群的一个工业园内。”
  
  吴舜泽坦言,突发事故发生频率的增加,源自涉重金属行业无序发展”。
  
  据其介绍,《规划》对于重点监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属于“硬性指标”,要求极其严格,“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属企业。例如,重点防控汞污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涉汞企业,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时还要削减排放量。
  
  “通过企业的清洁技术改造,加强企业排放监测等措施,必要时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吴舜泽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尽管《规划》在防控、治理两方面均有要求,但“十二五”规划侧重点,却并非整治与修复历史**问题;而是要重点解决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问题,控制“多、小、散、乱”企业,稳定企业排放水平。
  
  重金属污染防治*大软肋在哪里?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不断有学者呼吁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但在《规划》出台前,此项工作始终让步于“更迫切需要解决、具有普遍污染性”的二氧化硫与化学需氧量物减排。
  
  早在1978年湘江流域就爆发过重金属超标事件,一度导致部分沿岸居民饮用水中断。由此肇始的汞污染治理,很大程度是迫于社会压力。
  
  灭火式的治理导致“底数不清”,已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大软肋。
  
  环保部门例行的环境监测数据,虽包含了*近5~10年大气与水体中重金属含量与变化数据;但具体排放源在哪里,一直未曾公开。
  
  2006年,由前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共同承担的“国内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项目”正式启动;但计划用3年半完成的该项目中途一度搁浅,直至2008年才重启,至今也未发布任何结果。
  
  2007年5月,中国启动**次国内污染源普查,**对中国重金属污染现状进行详细调查,涵盖了水体、大气和土壤。这为今年《规划》的出台,提供了降低排放量的“2007年基准线”。
  
  这个调查维持了2年多,直至2010年2月才*终对外公布。普查结果显示,当时的重金属(镉、铬、砷、汞、铅)排放量为90万吨。但该普查结果并未公布各省区或行业更详细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