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每年设300万元专项资金,两年仅发出30万元——
食品**举报奖 有钱难发出
贵州省2012年起实施《重大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并每年设立了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但去年仅奖出10万元。
昨日,省食药监局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省食药监局局长宋宇峰表示,2014年全省食品**状况整体良好,未发生重大**事故。全年完成监督抽检、风险监测22937批次,其中不合格1250批次,不合格率为5.45%。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均建立了食品**有奖举报制度,根据《贵州省重大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省财政安排省级奖励资金300万元,去年仅奖出10万元。
宋宇峰表示,出台奖励办法,目的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监督管理,现在全社会举报氛围不强,应加强宣传,并积极兑现奖金,形成举报机制,尤其鼓励食品企业员工自曝。
据悉,《贵州省重大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自2012年开始实施,贵州省安排食品**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对食品**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奖励,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高10万元。除鼓励实名举报外,匿名举报人也可以选择预留密码方式来**举报奖金。根据记录,2013年奖出20万,2014年奖出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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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报食品**
根据《贵州省重大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人可采取来访、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举报。举报事项应在贵州省内发生,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经查证属实就可**奖励。
每起案件奖励金额*高不超过10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货值金额,但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100元至500元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办法规定,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等11类食品**违法行为均属举报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