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味千拉面被曝出其汤底并非如宣传中的“采用猪大骨长时间熬炖而成”,实际钙含量也与宣传中不符。两天后,味千拉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承认汤底由浓缩液还原而成。同时,官方网站撤下钙含量数据,部分门店将相关宣传语打上“补丁”遮盖。7月31日,味千拉面又被曝曾因添加剂超标被罚。8月1日,味千拉面公告证实曾因违法使用添加剂被罚78万元。
自“骨汤门”爆发以来,连番风波使味千拉面股价大跌,8月2日报收12.56港元,较“骨汤门”爆发前**的收盘价17.62港元下跌28.7%,市值缩水约54亿港元。
民以食为天,民众对食品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非常敏感。让消费者上当受骗,不仅使消费者受到经济损失,还受到心理刺激,更损害社会信任。近年来,我国食品**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形势异常严峻。2009年3月,在第十一届国内人大**次会议上,温**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监管和执法不到位,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食品**事件和**生产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这说明中央政府认识到食品生产领域问题的严重性及其关键所在。 味千拉面“骨汤门”涉及企业诚信问题,解决问题应从企业信用制度方面入手。解决食品**问题的关键在于处于食品生产和供应链上的企业,以及影响上述企业行为的经理人群体。企业信用制度恰能使用“制度装置”来解决问题。
制度分“外在制度”和“内在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制度的外在制度是由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建立一种新的市场规范,包括法律保障、征信服务和政府信用监管。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任务是在市场上建立起失信惩戒机制,保证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称,同时对失信企业进行市场联防。失信惩戒机制能强制所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都趋向行为上的诚实守信,同时使交易对方、社会公众和政府监管都能诚实守信。目前,我国的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走过了“黑名单系统”建设阶段,即将进入市场联防机制建立阶段。
让食品生产企业诚实守信,还需在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建立起内在信用制度。企业内在的信用制度又可分为两类,一是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它能对来自客户和市场的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转移。二是企业守信制度,它要求企业对客户、供应商、员工和政府都诚实守信。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提供管理工具的大征信行业已经形成,信用国标已经颁布了十余项,企业建立信用制度的条件趋于成熟。
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是解决食品**管理问题的治本之策。政府质监、农业、环保等部门采取的严厉监管措施,则是对食品**管理采取的强有力的治标方法。如果二者能很好地结合使用,将能达到对食品生产和食品**领域问题的标本兼治。说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还因为它有便捷、高效、通用等诸多优点,运行理论很成熟,政府监管操作和征信行业配合也有一定的经验,能够降低政府建立新制度和新监管的成本。(林钧跃 作者为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
读者广场
期待失信惩处法治化
近期,河南“瘦肉精”事件余波未平,味千拉面“骨汤门”、肯德基“豆浆门”等又陆续上演,食品**问题广受关注。
“守诚者得市场,失信者失人心”。然而,当下一些地方处置食品**事件,抓大放小、避重就轻,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的界定不清、责任不明、处罚不力,草率地以致歉、罚款或降级、撤职等形式处置, 事件往往不了了之。“失信惩处”往往是治起来像“风暴”,不治了便成了“沙漠”,让人费解更令人担忧。
规范“失信惩处”,法治是关键。以发达国家为例,一旦有企业或个人失信,不仅将被政府列入“黑名单”,更可能因此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甚至难逃牢狱之灾。由此可见,“失信惩处”必须明确标准、一视同仁、持之以恒。要通过立法,明确失信惩处的主体、对失信的处罚及处罚的程序,也明确对处罚不服的应对措施及申辩程序等等。这样,既能使“失信惩处”的权责统一,也能让“失信惩处”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四川 文国云)
用诚信助推企业发展
诚信是一种力量,它不仅能推动企业与品牌的不断发展壮大,还可以促进一个民族与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因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诺守诚信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同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诚信与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企业品牌和企业家品质的标准。试想,一个在民众期待其承担诚信道德和社会责任时却退避三舍或者敷衍了事的企业,其产品与品牌肯定是广大民众和消费者所不能接受的。反之,那些信守诚信与承担责任的企业,其品牌美誉度与知名度也会在消费者心中有所提升,相应地也将促进其产品销售、利于企业发展。
竞争永远是残酷的,市场不相信眼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只有始终将诚信道德和社会责任放在**位,时刻保持品质忧患意识,才能避免虚假宣传等不诚信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