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VOCs排放或逾2000万吨 广东将成减排重点省份
发布时间:2016-03-30
德国J.U.M.专业从事VOCs监测仪研发生产四十余年,产品包括:在线式、便携式、架固式,可实现VOCs监测的各种需求,可满足科研、工业生产、环保监督等各方面的要求,国内已应用于石化、印包、汽车等多行业,为我国目前面临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提供有效帮助。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把臭氧和PM2.5重要元凶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纳入减排指标,在某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分别实施。记者从今日在广州举行的“第十二届环境健康**法律法规峰会”上了解到,在经济发展基准情形下,预计2020年、2030年我国工业源的VOCs排放量将达2147.22万吨、3660.85万吨。
本次会议由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共生代管理顾问公司及环境健康**网联合举办。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教授在会上表示,不同行业减排量不同,机械设备生产、石油炼制、建筑装饰、储运及印刷行业减排量*大,是VOCs减排的重点着手行业。统计显示,上述行业2014年排放量均超过100万吨。从地域上看,在经济发展基准情形下,山东、江苏、广东、浙江、福建减排量*大,是VOCs减排的重点省份。
据研究分析,2020年上述5省份削减VOCs总量将达302.31万吨,占国内削减量的47.06%。2030年较2020年的削减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削减量*高的省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预计到2030年,上述5省份加上辽宁、河南、河北的削减总量达1558.13万吨,占国内比例达63.36%。
为了控制VOCs排放,我国已有饮食业、汽油运输、石化工业等14项涉及VOCs的排放标准,正在制定包括农业、燃料、工业涂装等18项VOCs国家排放标准;广东在2010年也发布了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制鞋共4向VOCs地方排放标准。
与会的广东省企业联合会负责人等专家则表示,2015年1月1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生产法》为企业,特别生产性企业的环境保护、**生产和职业卫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醒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始终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并有所前瞻性看到环境健康**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