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
《计划》指出2023年之前山西省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降到35μg/m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降到10μg/m³以内,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力争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由生态环境部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到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自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来,贵州、湖北、福建、山东、广西等国内多个省、市相继出台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为实现“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这一生态目标**协同发力。
当前,随着大气环境构成的变化,大气污染不断加深,出现了光化学烟雾、雾霾等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与此同时,动植物也受到了环境污染的影响,造成生物多样性锐减、农作物减产。这就需要进行环境大气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大气环境问题的成因,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在我国,北京市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起步较早,1974年就逐步将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纳入业务化运行,1984年建成了国内**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2012年进一步升级形成由35个自动监测站组成的监测网,监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6项大气常规污染物,并实时对外发布。
随着技术的发展,结合自动监测、卫星遥感、传感器等技术建设的地面观测网、成分观测网、垂直监测网、高密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国内多数城市都实现了对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测,为获取空气质量状况和支撑管理决策提供了详细的数据支撑。
传感器技术具有小型化、集成化、响应快等特点,有利于高密度低成本的布设监测点,满足快速、准确、全参数、全场景,多功能监测要求,为大气环境监测提供更多更有效的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