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机试验样品的摆放空间(参照GB/T 2423.2-89 附录A):
1.对体积小于或等于1000cm3的试验样品:
a.散热小于或等于50W
试验样品的任何表面和对应的箱壁之间的*小距离不小于10cm;
b.散热大于50W及小于或等于100W
试验样品的任何表面和对应的箱壁之间的*小距离不小于20cm;
2.体积大于1000cm3的试验样品:
a.试验样品的任何表面和对应的箱壁之间的*小距离应为10cm,除非试验样品
体积和其单位表面功率耗散关系按图A1中曲线查得需要更大的距离。
b.试验箱的容积对试验样品体积之比应不小于5:1;
c.试验时,试验样品应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便在试验样品的任何部分和
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大的空间;
d.环境温度的监测应符合GB/T 2422中有关环境温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