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联用法测定环境空气等4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天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来源:东莞市科迪仪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