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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提供共享仪器者年*高奖10万元


西安提供共享仪器者年*高奖10万元


   今年4月2日,西安科技大市场正式启动运行。为了借助大市场平台,推进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近日西安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在国内率先推出了《关于促进技术交易、设备共享的奖励���助实施细则》,加速推进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的互通共享。
  
  促进技术交易和设备共享推进科技资源统筹利用
  
  据了解,2010年,西安地区合同登记交易额为57.3亿元,而本地企业吸纳技术只有4.7亿元。西安地区有20万元以上的实验测试设备5000多台套,主要集中在高校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目前对外共享的仅占约22%,西安集中了全省90%以上的国防科研院所和60%以上的**企业,各类大型设备2.7万多台套,总价值约200亿元,这部分资源基本没有向地方开放。
  
  为了激励本地企业对**成果的需求,促进设备特别是高校院所设备对企业的开放共享,促进现有科技资源的充分统筹利用,西安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推出了《关于促进技术交易、设备共享的奖励补助实施细则》。希望通过政策引导,提高技术交易额,特别是本地企业与本地高校院所的技术交易额;提升设备共享率,吸引更多设备进入大市场平台,提高公共财政投资设备的利用率;以技术交易、设备共享为纽带,**推进高校院所、**单位与地方的产学研合作,探索西安特色的科技资源统筹模式。
  
  奖励补助技术吸纳方双向奖励设备共享
  
  据了解,国家目前对技术开发方、技术转让方已经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的购买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作为统筹改革的先行先试区,西安在政策上有所突破,在国内率先推出这一政策。
  
  影响设备共享的原因除了信息不通畅外,高校院所主管设备人员缺乏共享的积极性也是因素之一。所以,《细则》既奖励补助设备的提供方,以尊重具体工作人员的劳动,激励他们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同时,奖励补助企业,降低企业共享的成本,鼓励企业研发投入。这一设备共享方面的双向补贴政策在国内也属先行。
  
  补助金额分级对待扩大企业普惠效应
  
  对于技术交易的奖励补助,分为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和100万元以下,对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具体交易额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并通过设立相应的专项奖予以表彰奖励,1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给予交易额10%的补贴。对使用共享设备的企业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10%*高30万元的奖励补助,对于提供共享设备者,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等,每年依据提供仪器设备数量及服务本地企业情况,给予2万元-10万元的奖励补助,用于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培训和补助。
  
  奖励补助金额为什么不完全按比例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技术交易和设备共享是变化的、动态的,所以政策留有空间。二是按照定额比例奖励补助,会导致个别企业奖励补助资金过大,就失去了这一政策的普惠效应和激励效果。三是交易额大的企业实力相对较强,就通过一些专项奖,给这些企业授牌荣誉。而对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按照交易比例给予补助。
  
  **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转移
  
  据悉,推行该政策的目标是,争取到2012年,注册西安科技大市场共享大型仪器设备达到2000台套,共享率达到30%以上,实现技术市场交易额100亿元,本地技术交易额占比达到15%。到2015年,注册共享大型仪器设备4000台套,共享率达到50%以上,**设备共享率达到10%,技术市场交易额突破300亿元,本地技术交易额占比达到30%,使西安科技大市场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资源统筹利用的平台,为科技资源统筹探索路径,为**性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要享受这一政策补助,属于技术交易的首先要在西安市科技局的合同登记点进行登记,在科技大市场网上有所反映。属于设备共享的,一定要首先将设备进入科技大市场网络,并且实现对外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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