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药品**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启动文章链接:中国化工仪器网 http://www.chem17.com/news/detail/23465.html
2011年10月11日,六部门药品**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协调会在京召开,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六部门药品**专项整治联��检查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讲解了药品**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的有关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振甲副局长对即将开展的六部门药品**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边振甲指出,召开六部门协调会的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熟悉方法,为即将开展的检查评估工作奠定基础。检查评估组要通过深入基层地市、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文件资料等方式,掌握真实情况,客观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地方实事**地分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清醒地认识存在的问题。但是,不能指望通过几次集中整治就能解决问题。要通过这次检查评估,促使地方政府牢固树立重视药品**责任意识,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他表示,在药品**专项整治开展的过程中,不少地方和部门反映了一些共性的问题。要通过这次检查评估,和地方一起查找制售假劣药品屡打不绝、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非药品冒充药品屡查屡犯的原因,梳理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总结地方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出的探索,研究制定治本措施,从而促进建立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国务院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边振甲强调,药品**专项整治是否取得成效,关键要看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是否得到治理,国家基本**生产供应和质量是否得到保障,医药产业结构是否得到调整,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是否加大力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是否得到加强。这是检验药品**专项整治成效的标准,也是这次检查评估的重点。 这次检查评估是在国内各省、区、市开展自下而上**自查自评,已经形成自查自评分数的基础上,对10个省份的抽查,是对这些省份完成药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情况的检查核实。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六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10个联合检查评估组,将从10月12日开始,陆续赴广东、云南等10个省市进行检查。 六部门药品**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协调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