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征集生命科学领域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立项建议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生命科学部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立项建议。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要把握科学前沿,根据国��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能力。重大项目主要资助:
1. 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 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 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4. 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二、重大研究计划
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两类核心基础科学问题,结合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领域进行重点部署,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并加强关键科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和集成,以实现若干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重大研究计划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应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优先发展领域;
2.在我国基础研究发展总体布局中具有重点部署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3.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体现基础性、前瞻性、先导性,预期目标明确,具有可检验性;
4.充分体现学科交叉;
5.国内已经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以及所需的基本条件;
6.具备一定数量的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以及若干在国际科学前沿作出有影响工作的科学家;
7.经过5-10年的实施,该领域或方向的整体水平应在国际上有显著的提高,实现跨越式发展。
重大研究计划总资助经费一般控制在2.0亿以内。
三、立项建议书应包括的内容
1.立项依据;
2.拟解决的主要科学问题。科学问题应明确、具体,不宜太多、过宽;
3.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研究现状;
4.建议书的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
建议书随时接受,请将拟好的立项建议书Email发至:renhy@nsfc.gov.cn,同时将纸质材料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综合处 任红艳 收。
联系人: 任红艳 联系电话:
生命科学部
20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