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我公司在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14000KW大型巡航救助船(升级版)建造项目中提供的电缆,做如下承诺:
所供船用网线及光纤1年质保期内,在正常的安装、使用及运行条件下(受人为或机械损伤、高低温、日晒雨淋、重湿度或水淹、腐蚀气体或液体等浸袭下除外)如出现船用网线及光纤本身质量问题我公司同意进行免费更换;在设计使用10年生命周期内,我公司按市场优惠价提高服务。
所供电缆满足国际标准及CCS要求,并提供CCS工厂认可证书复印件和CCS船用产品证书原件。如遇船用网线及光纤抽检出现合格时,相关抽检所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如果我公司所供船用网线及光纤有任何本身质量问题(含抽检),我公司同意无条件退货或终止合同。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电缆质量保证承诺函》作为供货合同的一部分。
苏公网安备32108402000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