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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调整部分电线电缆产品行业平均成本

关于发布调整部分电线电缆产品行业平均成本

    国家机械工业局曾于2009年3月7日以国机管(2009)154号文印发了《关于发布部分电线电缆产品行业平均成本的通知》。6个月以来,电线电缆市场的行情和铜、铝等原材料价格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化。为此,国家机械工业局于2009年10月12日又以国机管(2009)545号文印发了《关于发布调整部分电线电缆产品行业平均成本的通知》,决定对原公布的部分电线电缆产品行业平均成本进行调整(详见附表),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关于发布调整部分电线电缆行业平均成本部分电线电缆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以本通知为准,原公布的行业平均成本同时废止。
    二、将本次调整后的线缆产品平均成本中的6-35kV交联电缆、110kV联电缆、500kV线路用钢芯铝绞线的平均成本作为行业监控和质量监督的重点。
    三、为了整个电线电缆准确的监督,经调整后的五大类,40个规格满足不了行业反低价倾销的需要,目录必须细化。因此委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价格委员会可按本次调整幅度,对其他规格进行细化,编制行业平均成本目录,以便参照执行。
    四、今后,铜、铝等主要原材料因价格变动幅度较大而引起的行业平均成本变动,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价格委员会负责测算对行业平均成本的影响,并及时报国家机械工业局调整公布。
    五、为便于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及时调整行业平均成本,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正确地上报成本和价格信息,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具体报表格式由反低价倾销监督办通知)。
    六、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反低价倾销监督委员会,要督促指导行业执行本通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并将贯彻执行情况报国家机械工业局,以便掌握情况,指导行业贯彻执行平均成本。
    七、本通知自2009年10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