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0省份调月*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22.8%
中新网6月2日电中新网财经频道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1日发布《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10年,国内共有30个省份调整了*低工资标准,月*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22.8%,调查也显示,超过八成的被调查企业提高了工人工资。
在这份报告中“价格形势调查分析”中显示,一些地广人稀、劳动力相对短缺、对省份外劳动力依存度较大的西部省份,劳动力价格涨幅相对更大,调查显示,2010年新疆伊犁州建筑工地木工、瓦工工资上涨20-50%;吐鲁番畜牧业养殖大户反映,2010年雇佣男劳动力工资比上年上涨40%左右。
问卷调查显示,49.7%的被调查企业反映2010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了10%以上,其中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涨势*为明显(这一比例分别为64%和52.5%);超过八成的企业反映主要原材料变化对企业生产影响较大,其中制造业这一比例*高。
同时,企业还面临着不断上升的劳动力成本压力。由于价格上涨导致生活成本增加,工人提高工资的诉求有所增加,有57.4%的企业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上升10%以内,另有25.8%的企业上升10%以上。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和中部地区的湖北、江西、河南工资上升幅度相对较高。由于价格与销售紧密相联,有近一半的企业维持产品价格不变或降低,但面对巨大的压力,多数企业还是实施了提价措施,被调查企业2010年平均调整价格1.5次,其中有23.4%的企业提价幅度在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