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电价上调,发改委的煤炭限价令也同步推出。电煤价格调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上涨幅度。2012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二是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高限价。从2012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岛港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发热量在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
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认为,发改委的这一举措无助于抑制煤价上涨,也不能有效降低电厂的购煤成本。相反,这一举措可能会扭曲市场供应机制,导致更多的问题。目前中国煤炭市场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合同煤与市场煤并行,而合同煤的价格又远远低于市场煤。问题之二是政策与市场交错运行,国内煤炭市场尽管实现了市场化改革,但是又深受政府政策的影响。
当前环渤海港口市场煤价约在847元/吨左右,按照发改委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价格需要降低到800元/吨以下。邱希哲表示这存在较大的难度,即使表面价格下调到800元/吨,实际成交价格也不会低至这一水平。政府强行压制市场价格,必然导致煤炭需求上升,而煤炭供应将更加紧张,在此情况下煤价上涨动力较强。为了规避政府限价,各种地下交易、违规交易必然层出不穷。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政府针对煤炭出台的限价令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价上涨、火电企业亏损严重的问题。从煤炭市场内部来看,合同煤与市场煤的矛盾依然存在;从煤炭市场外部来看,计划电与市场煤的矛盾也依然存在。这些结构上的矛盾并不会因为限价令的出台而缓解,反而可能更加严重。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近年来受国内需求旺盛的影响,煤炭价格持续攀升,预计这一趋势将会延伸到“十二五”时期。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煤荒”问题,政府应当按照市场的运营机制,积极理顺煤电关系,推动煤电产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