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尹深、唐述权)8月2日,李建中被任命为安徽省公安厅厅长,此前他任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这是今年以来第8位交流任职的省公安厅长。据统计,2008年以来,国内31个省市公安厅局长中,已有21位交流任职,占总数近七成,其中,有8人是从公安部“空降”,13人为异地调任。在异地调任的13人中,有5位由市级公安局长或市领导转任省厅级干部。
2012年,时任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指出,根据中央要求,逐步实现国内的公安厅局长一般都由异地交流干部担任。今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在与新任交流任职的公安厅局长进行集体谈话时指出,对省区市公安厅局长实行跨省交流任职,是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安厅局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他强调,面对各种诱惑,要把好理智关、情感观、廉政关,不受**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为权力所累,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顶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始终坚守**党人的精神高地,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注:上表按交流任职时间排序。截至2013年8月7日。
在国内31个省(区、市)现任公安厅局长中,除上述交流任职的21位及江西省公安厅长暂缺外,其余9位均为本地干部升任,分别是:
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2003年2月任职)、甘肃省公安厅长罗笑虎(2009年3月任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安厅长朱昌杰(2009年9月任职)、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2010年2月任职)、四川省公安厅长侍俊(2012年2月任职)、云南省公安厅长杨嘉武(2012年12月任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长高雄(2013年2月任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长王雁飞(2013年5月任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长刘江(2013年7月任职)。
今年已有8人交流任职 3人“空降”5人异地调任
今年以来,已经有11位公安厅局长到位上岗,包括江苏、上海、辽宁、贵州、广东、福建、河南、安徽、西藏、宁夏、广西等11省区市。其中,西藏公安厅长刘江、宁夏公安厅长王雁飞和广西公安厅长高雄任前为本地干部,其余8人都属交流任职。
交流任职的8人中,有3人为公安部“空降”。3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白少康调任上海市公安局长。同样在3月,公安部纪委常务副书记孙立成调任贵州省公安厅长。5月,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李春生调任广东公安厅长。其余5人均为异地调任。
5年来已21省份交流任职 5人由市转任省厅
据统计,从2008年开始,国内31个省份的现任公安厅局长中,已有21位属于交流任职,其中8位是公安部“空降”,13位是异地调任。
从公安部“空降”任职的共有8个省区市,分别是广东、上海、河北、湖北、贵州、陕西、青海、黑龙江,这些厅局长一般由公安部正局级单位调任地方。
异地调任的省份有13个,分别是河南、福建、江苏、山东、吉林、山西、辽宁、海南、湖南、浙江、内蒙古、重庆、安徽。其中,有5位由市级公安局长或市领导转任省厅级干部,分别是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长王小洪调任河南省公安厅长、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长王惠敏调任福建省公安厅长、山东省济南市政法委书记刘杰调任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徐珠宝调任山东省公安厅长,这4位调任前所在城市均为副省级城市,另一位为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黄关春调任吉林省公安厅长,黄关春曾任副省级城市武汉市的公安局长。
异地交流任职逐渐从地县级扩大到省级
据了解,从上世纪90年代起,县、市级公安局已经开始逐步交流任职,后逐渐扩大到省级。1999年4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伍建设的决定》,文件要求加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交流的力度。规定省级以下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原则上在同一地区、同级班子里任职满10年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
此后,2002年7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其中,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