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份开始,国家海洋局部署开展国内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实施”的原则,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数据为基础,通过多元数据信息综合利用等手段,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内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将以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建设“四个一”工程,即一套制度标准体系、一个信息管理系统、一个综合数据库、一个信息发布平台,从数据集成与管理、分析评价与决策、行政审批与管理、政务公开与公众服务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其中,构建一套制度标准体系,就是形成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相关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为系统的统筹规划、集成开发提供技术标准依据和制度保障。开发一个信息管理系统,就是依托专网建设国内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作为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的主平台。建立一个综合数据库,就是存储管理国内海洋生态环境监视监测、监督管理以及基础地理等数据信息,为系统运行和功能实现提供数据支持和保障。建成一个信息发布平台,就是依托公网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信息发布平台,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和海洋环保宣教需求,提供对外信息发布平台。
据了解,建成后的国内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将集成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海洋环境监督与管理、海洋污染监控与防治、海洋突发事件应急等业务子系统,可将大量繁杂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加工集成,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采集、传输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实现对我国管辖海域生态环境全覆盖、立体化、常态化的监督管理。
近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会同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海洋咨询中心,针对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工作系统建设情况,分别对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以及深圳、厦门、烟台3个沿海城市开展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采取现场考察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考察了深圳市在线监测的智慧化海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烟台港码头岸基在线监测设备和烟台海诚高科技公司的在线监测设备加工车间等,了解了目前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技术的发展情况,并与各单位就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还印发《关于开展国内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显示,我国将建设国内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
该系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实施”的原则,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数据为基础,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平台,为国家(海区)、省(中心站)、地级市(海洋站)、县4级海洋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建成后的系统,将包括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海洋环境监督与管理、海洋污染监控与防治、海洋突发事件应急等业务子系统,可将大量繁杂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加工集成,实现对我国管辖海域生态环境全覆盖、立体化、常态化的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