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子与普通电子产品在静电测试上的差异
静电放电是一种自然现象,当两种不同介电强度的材料相互摩擦时,就会产生静电电荷,当其中一种材料上的静电电荷累计到一定程度,在与另外一个物体接触时,就会通过这个物体将电荷导入大地从而进行放电。静电放电及其影响是我们在电磁兼容领域(EMC)所关心的重要一点。
静电问题对电子设备来说是必须考虑和预防的。为了防止电子设备在静电干扰时出现产生不必要的误动作,因此各个国家、各行业也都对于相关的电子设备做出了静电测试(ESD)要求。本文就以普通电子产品的国际基础标准要求与汽车电子的国际标准(以雪铁龙企业标准为例)做一比较。
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 静电 要求 |
普通电子产品 国际基础标准 |
汽车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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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 |
雪铁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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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
IEC 61000-4-2: 2001 |
ISO 10605: 2001 |
B21 7110: 2005 |
静电要求 |
储能电容:150(1±10%)pF 放电电阻:330(1±10%)Ω 充电电阻:50MΩ与100MΩ之间 输出电压:接触8KV;空气15KV 输出电压示值的容许变差:±5% 输出电压机型:正负极(可切换) 保持时间:至少5s 放电,操作方式:单次放电(连续放电之间的时间至少1s) 放电电流波形:见图a |
ESD模拟器应具有一下特征:
电压范围:-25KV ~ +25kV 电容:330±10%pF,150±10%pF 电阻:2000Ω±10% 上升沿时间: 1)直接接触:0.7ns~1ns 2)空气放电:≤5ns |
未供电静 测试: 电压范围:-30KV ~ +30kV 功率积聚电容:150pF 放电电阻:330Ω 供电静电测试: 电压范围:-25KV ~ +25kV 功率积聚电容:330pF 放电电阻:2kΩ
静电放电发生器需按照ISO 10605标准校准 |
试验环境的要求 |
环境温度:15oC~35oC 相对湿度:30%~60% 大气压力:86~106kPa |
环境温度:23oC±5 相对湿度:30%~60%(推荐20oC和30%) |
相对湿度为20%至60%之间进行,30%值时优先考虑 |
接地平板 |
*小厚度为0.25mm的铜或铝的金属薄板,其他金属至少有0.65mm厚度,*小尺寸为1m2,且每边至少伸出受试设备或偶合办之外0.5m,接地线总长一般为2m |
厚度至少为1mm的金属薄片,面积至少为1m2,且外沿超出EUT投影轮廓的距离至少100mm,接地面板与实验设施地相连,连接地线长度小于2m,宽度至少50mm |
符合ISO 10605标准要求 |
测试桌和绝缘快 |
测试桌:高0.8m 水平耦合板面积:1.6m×0.8m 绝缘层厚度:0.5mm |
绝缘材料要求:洁净无稀释性 厚度:25±2.5mm 大小:与EUT投影轮廓各边距离至少20mm |
符合ISO 10605标准要求,额外要求: EUT应放置在0.5至5mm的绝缘支架上 |
垂直耦合板 |
大小:0.5×0.5m 与EUT距离:0.1m |
无垂直耦合面板要求 |
无垂直耦合面板要求 |
施加放电方式以及 |
直接接触放电 间接放电: (利用静电发生器对耦合板的放电来模拟间接放电) 空气放电: (包括涂层材料为绝缘材料的金属外壳) |
直接接触放电 空气放电 |
接触放电 间接放电 空气放电 |
静电放电施加点 |
只施加在正常使用时人员可接触到的受试设备上的金属点和面 |
可触及得到的,暴露于表面的把手、按键、开关等操纵件,或车内乘员容易触及的表面 |
乘客舱中用户可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每个点, 发动机或乘客舱外部易接触的点,远程模式下用户易接触到的每个输入输出引脚, 距离乘客舱和发动机较远出的由几件设备组成的单元 |
静电放电时EUT工作模式 |
EUT处于典型的工作条件 |
被试设备至少工作于待机运行模式 |
设备未供电情况 和 供电状态下正常运行状态 |
实验等级的选择 |
见附表A |
见附表 B |
见附表 C & D |
判定标准要求 |
a) 在制造上,委托方或购买方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b) 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 c) 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在操作这的干预下才能恢复 d) 因设备硬件或软件损坏,或数据丢失而造成不能恢复的功能丧失或性能降低 |
A:设备或系统在暴露于干扰期间和之后,能执行其预先设计的所有功能 B: 设备或系统在暴露于干扰期间,能执行其预先设计的所有功能,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超出规定偏差。所有功能在移除直接暴露干扰之后自动回复到正常允许范围内。预先设计功能维持A类水平 C: 设备或系统在暴露于干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但在 直接暴露干扰之后能自动回复到正常操作状态 D: 设备或系统在暴露于干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直到移除直接暴露干扰之后及通过简单的“操作或使用”复位动作之后才能自动恢复到正常操作状态 E: 设备或系统在暴露于干扰期间和之后,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且如果不修理或不替换设备或系统,则不能恢复其操作 |
附表:
(附表A: IEC 61000-4-2针对不同等级产品的放电电压要求)
(附表B: ISO 10605针对电子模块(通电运行)实验严酷程度等级)
(附表C:B21 7110 针对未通电设备的静电要求)
(附表D:B21 7110 针对通电设备的静电要求)
静电作为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自然现象,为防止由于静电现象所造成的损害,因此在各类别产品、各个国家以及各个行业都有着一些特殊的要求,以上内容只是针对汽车电子和普通电子产品静电测试过程中主要的差异部分加以简单的分析比较。事实上,汽车电子EMC的要求相对普通电子(IT,AV设备)要求要复杂得多,不仅仅国际标准之间有不少的差异,就是各个主要汽车厂家对EMC的要求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