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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次股东大会(2010年**次临时)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上海自动化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十六次股东大会(2010年**次临时)于2010年1月19日上午在好望角大饭店“长恭厅”(上海肇嘉浜路500号5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4,486,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128%,其中:B股股东和股东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45,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24%。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伯庆律师、虞咏霖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二、上海自动化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提名李鹤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204,459,007股(其中:外资股3,024,035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99.9867%;

  反对票22,271股(其中:外资股18,41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0.0109%;

  弃权票 4,878股(其中:外资股 3,01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0.0024%。

  2、《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① 选举朱域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204,397,007股(其中:外资股2,962,035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99.9564%;

  反对票22,271股(其中:外资股18,41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0.0109%;

  弃权票66,878股(其中:外资股65,01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0.0327%。

  ② 上海自动化选举张骏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会董事,

  同意票204,398,507股(其中:外资股2,963,535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99.9571%;

  反对票3,661股(其中:外资股 0 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0.0018%;

  弃权票83,988股(其中:外资股81,92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总数的0.0411%。

  三、上海自动化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伯庆律师、虞咏霖律师见证,并出具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伯庆律师和虞咏霖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主要意见如下:“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备查文件:

  1、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十六次股东大会(2010年**次临时)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十六次股东大会(2010年**次临时)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关文件。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自动化此文转发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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