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先污染物和优先监测
有毒化学物污染的监测和控制,无疑是环境监测的重点。世界上已知的化学品有700万种之多,而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已达10万种。因此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或从化学毒物的危害程度和出现频率的实际情况,人们不可能对每一种化学品都进行监测、实行控制,而只能有重点、针对性地对部分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控制。这就必须确定一个筛选原则,对众多有毒污染物进行分级排队,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对象。这一筛选过程就是数学上的优先过程,经过优先选择的污染物称为环境优先污染物,简称为优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s)。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称为优先监测。
在初期,人们控制污染是对一些进入环境数量大(或浓度高)、毒性强的物质如重金属等,其毒性多以急性毒性反映,且数据容易获得。而有机污染物则由于种类多、含量低、分析水平有限,故以综合指标COD、BOD、TOC等来反映。但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一批有毒污染物(其中绝大部分是有机物),可在极低的浓度下于生物体内累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甚至不可逆的影响。许多痕量有毒有机物对综合指标BOD、COD、TOC等贡献甚小,但对环境的危害甚大,此时,常用的综合指标已不能反映有机污染状况。这些就是需要优先控制的污染物,它们具有如下特点:难以降解、在环境中有一定残留水平、出现频率较高、具有生物积累性、三致物质、毒性较大以及现代已有检出方法的。
美国是*早开展优先监测的国家。早在70年代中期,就在“清洁水法”中明确规定了129种优先污染物,它一方面要求排放优先污染物的工厂采用*佳可利用技术(BAT),控制点源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制订环境质量标准,对各水域实施优先监测。其后又提出了43种空气优先污染物名单。
原苏联卫生部于1975年公布了水体中有害物质*大允许浓度,其中无机物质73种,后又补充了30种,共103种;有机物378种,后又补充了118种,共496种。实施10年后,又补充了65种有机物,合计达664种之多。在1975年所公布的工作环境空气和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大允许浓度,其中无机物及其混合物266种,有机物856种,合计达1122种之多。
欧洲经济共同体在1975年提出的“关于水质的排放标准”的技术报告,列出了所谓“黑名单”和“灰名单”。
表1-1 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
“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亦已完成,提出了“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包括 14种化学类别共68种有毒化学物质,其中有机物占58种,见表1-1。表中标有“△”符号者为推荐近期实施的名单,包括12个类别,48种有毒化学物质,其中有机物占3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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