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及其存在状态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不下数千种,已发现有危害作用而被人们注意到的有一百多种,其中大部分是有机物。依据大气污染物的形成过程,可将其分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
一次污染物是直接从各种污染源排放到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常见的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颗粒性物质等。颗粒性物质中包含苯并(a)芘等强致癌物质、有毒重金属、多种有机和无机化合物等。
二次污染物是一次污染物在大气中相互作用或它们与大气中的正常组分发生反应所产生的新污染物。这些新污染物与一次污染物的化学、物理性质完全不同,多为气溶胶,具有颗粒小、毒性一般比一次污染物大等特点。常见的二次污染物有硫酸盐、硝酸盐、臭氧、醛类(乙醛和丙烯醛等)、过氧乙酰硝酸酯(PAN)等。
大气中的污染物质的存在状态是由其自身的理化性质及形成过程决定的;气象条件也起一定的作用。一般将它们分为分子状态污染物和粒子状态污染物两类。
(一)分子状态污染物
某些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氯气、臭氧等沸点都很低,在常温、常压下以气体分子形式分散于大气中。还有些物质如苯、苯酚等,虽然在常温、常压下是液体或固体,但因其挥发性强,故能以蒸气态进入大气中。
无论是气体分子还是蒸气分子,都具有运动速度较大、扩散快、在大气中分布比较均匀的特点。它们的扩散情况与自身的比重有关,比重大者向下沉降,如汞蒸气等;比重小者向上飘浮,并受气象条件的影响,可随气流扩散到很远的地方。
(二)粒子状态污染物
粒子状态污染物(或颗粒物)是分散在大气中的微小液体和固体颗粒,粒径多在0.01—100μm之间,是一个复杂的非均匀体系。通常根据颗粒物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特性将其分为降尘和飘尘。粒径大于10μm的颗粒物能较快地沉降到地面上,称为降尘;粒径小于10μm的颗粒物可长期飘浮在大气中,称为飘尘。
飘尘具有胶体性质,故又称气溶胶,它易随呼吸进入人体肺脏,在肺泡内积累,并可进入血液输往全身,对人体健康危害大,因此也称可吸入颗粒物(IP)。通常所说的烟(Smoke)、雾(Fog)、灰尘(Dust)也是用来描述飘尘存在形式的。
某些固体物质在高温下由于蒸发或升华作用变成气体逸散于大气中,遇冷后又凝聚成微小的固体颗粒悬浮于大气中构成烟。例如,高温熔融的铅、锌,可迅速挥发并氧化成氧化铅和氧化锌的微小固体颗粒。烟的粒径一般在0.01—1μm之间。
雾是由悬浮在大气中微小液滴构成的气溶胶。按其形成方式可分为分散型气溶胶和凝聚型气溶胶。常温状态下的液体,由于飞溅、喷射等原因被雾化而形成微小雾滴分散在大气中,构成分散型气溶胶。液体因加热变成蒸气逸散到大气中,遇冷后又凝集成微小液滴形成凝聚型气溶胶。雾的粒径一般在10μm以下。
通常所说的烟雾是烟和雾同时构成的固、液混合态气溶胶,如硫酸烟雾、光化学烟雾等。硫酸烟雾主要是由燃煤产生的高浓度二氧化硫和煤烟形成的,而二氧化硫经氧化剂、紫外光等因素的作用被氧化成三氧化硫,三氧化硫与水蒸气结合形成硫酸烟雾。当汽车污染源排放到大气中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达到一定浓度后,在强烈阳光照射下,经发生一系列光化学反应,形成臭氧、PAN和醛类等物质悬浮于大气中而构成光化学烟雾。
尘是分散在大气中的固体微粒,如交通车辆行驶时所带起的扬尘,粉碎固体物料时所产生的粉尘。燃煤烟气中的含碳颗粒物等。
大气中各种颗粒物大小的界限很难截然划分,为便于说明它们相对分布情况,人为地规定了一些界限。见图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