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的组成
(一)污水处理系统组成
污水处理系统由三部分组成:收集和输送营区污水、雨水的排水管道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深度处理和再利用系统。污水、雨水和合流管道是营区排水系统的主体,有条件应将污水、雨水设计或改建成分流制系统。
因受地形条件的限制,当污水、雨水不能靠重力流排放时,应设置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或合流泵站。在排水管道系统中,可根据需要设置各种附属设备,如检查井、跌水井、雨水口、暴雨溢流井等。在排水管道的终点、污水排放水体处,应设置排出口。
(二)污水处理程度和系统
污水处理的目的在于*经济合理的解决营区污水的管理、处理和利用问题,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污水水质、排放水体功能与流量、污水出路和水量等因素确定应达到的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主要目的是使处理后出水达到一定的排放要求,既不污染环境,又要充分利用水体自净能力,以节省费用。
另外随着水资源危机加剧和用水量增加,污水处理应考虑回用问题。鉴于我国水环境和水资源现状,在缺水地区污水处理应考虑再生回用。在考虑污水处理方案时,首先须确定污水应达到的程度,一般分为三级处理。
污水处理系统组成详见下列框图 1、预处理和**处理(物理处理)
预处理由格栅和沉砂池组成,在加上初沉池组成的**处理系统。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一般可去除40%-50%,BOD520%-30%,**处理出水中还含有较多溶解性有机污染物,一般不宜直接排放,仅作为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2、二级处理
以活性污泥或生物膜法等生物处理技术为主体的二级处理,可大幅度地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CODcr去除率80%-92%,处理后出水60-120mg/L。BOD5去除率达85%-92%,处理后出水可降至13-30mg/L。
目前主要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也有的地方采用生物膜法,条件适宜的地区也可采用稳定塘和土地处理系统。经二级处理后的污水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近年来发展了**强化处理,即在**处理后投加化学药剂进行反应沉淀和采用AB法A段及水解酸化法,对悬浮固体、磷和金属都有较高的去除,是今后值得探讨的处理方案。
污水处理系统还包括污泥处理,主要是处理沉淀污泥、生物污泥、加药剂后的沉淀污泥,这些污泥如不妥善处理直接排放,也将造成二次污染。
3、三级处理(深度处理和再生利用)
污水进行深度处理目的有二。一是以污水回用为目的,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去除生物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采用的技术有沉淀、气浮、过滤、活性炭吸附、**��。通过这些处理技术,污水中的CODcr由60-100mg/L降至10-20mg/L,BOD5能够从20-30mg/L降至5-10mg/L以下,可以消除水中的臭味和色度,大大提高了水的稳定性,可以达到回用的指标。其次是指在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当前广泛应用的是利用活性污泥法或生物膜法的生物脱氮除林技术,近年来在这一领域有较快的发展,一些新型、高效的生物脱氮除磷工艺系统不断涌现,如缺氧(厌氧)-好氧、厌氧-缺氧-好氧系统以及生物曝气充氧滤池等。
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可作为城市或工业用水加以回收利用。可考虑修建独立的回用水输送系统。该系统包括城市回用水管道等。随着城市工业产业的发展,供水量与需水量之间的供求矛盾越来越大,在缺水的城镇,污水深度处理再生利用技术将有较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