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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政策法规**警示第87期

    湖北省局在对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药品GMP认证回访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管理混乱,中间品及成品未按要求进行储存,生产部分批次产品无法提供批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不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http://www.hubfda.gov.cn/zxbw/gztz/jt/21180.htm
**警示:
1. 请暂停与上述企业发生购销业务往来;
2. 请关注并收集该类信息,传递相关信息至公司公司质管部、业务部门,注意控制经营风险;
3. 请按照国家及当地省局要求规范经营,持续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避免各项违规行为,并做好相关质量管理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