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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过票!多家药企负责人被判刑


导读

    一药企因虚开发票1855万,相关负责人被判刑!

记者近日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嘉峪关市大西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逃税,在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虚开1848份总面额1855万多元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41万多元。
    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玉山有期徒刑12,该公司出纳凡某因犯同罪被判处缓刑5年。
    法院认为,张玉山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指使凡某及公司员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张玉山系主犯,凡某系从犯。据此,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兰州晨报)

2016年,税控升级,国内联网,政府职能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倒票的医药经营企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吗?小编认为是的,随着药品价格管制**放开,企业不必再底价转高开票,药品回归底价结算模式,国家医药反腐也成为常态,同时审计税务**清理税收优惠。

下面小编整理了2015年审计署药企违法违规的公告:

2015年第34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至2015年11月已处理的29起违法违纪问题情况,其中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涉嫌虚开药品购销发票偷逃税款问题。

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涉嫌虚开药品购销发票偷逃税款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3年,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医药企业,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药品售价、操纵税控机具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18.5亿元。2012年至2014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公安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税务总局和公安部专案组已查补税款、罚款共计22.29亿元,有关责任人被处以有期徒刑7年至12年。
    2015年第22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至2015年5月已办结的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其中广东揭阳、吉林等多家企业存在偷税漏税情况。

广东揭阳市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2年,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在无真实药品购销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向3家医药公司开具药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其用于税款抵扣,造成巨额税收流失。2012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和公安机关组织查处。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洪世明等6人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吉林省药品经营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2年,吉林省药品经营有限公司通过账外经营等方式,隐匿对吉林大学**医院等7家医院的巨额药品销售收入,涉嫌偷逃税款。2013年9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税务总局组织查处。2013年12月,吉林省国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款11 556万元、征收滞纳金4539万元和罚款5619万元的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缴纳。至2015年2月,该公司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3 246万元。 
吉林省金港医药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2年,吉林省金港医药有限公司通过“大头小尾”手法打印药品销售发票等方式,隐匿对6家医院的巨额药品销售收入,涉嫌偷逃税款。2013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吉林省国税局组织查处。2014年1月,吉林省国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款3943万元、征收滞纳金1448万元和罚款1914万元的处理决定,责令其限期缴纳。至2015年2月,该公司已补缴全部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文章来源:药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