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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飞检!撤销9家药店GSP证


导读

今日,烟台市药监局发布“不断加强药品经营飞行检查工作力度”的新闻,新闻指出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并撤销9家药店GSP认证证书。

市局不断加强药品经营飞行检查工作力度

近日,市局按照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等方式组织对27家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掌握经营企业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际情况。检查中发现一些突出问题,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主要表现在未及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温湿度监测系统运转不正常或药品验收标识不完善;零售药店主要表现在质量管理执业药师等岗位人员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未按规定实施计算机管理、销售管理及电子监管工作要求或零售连锁门店不执行“五统一”管理规定、自行采购药品,存在极大药品**风险隐患。

市局依据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法撤销招远市荣辉大药房、龙口市贞兰大药房、烟台华盛医药有限公司宝华堂大药房、烟台光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桥分店、龙口市银河医药有限公司龙港博昕大药房、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远滨河店、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远明康店、龙口胶东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招远金城一分店和招远市金源大药房9家零售药店GSP证书,并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告,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移交辖区监管局进行查处,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树立守法依规和责任主体意识,推动全市药品市场秩序规范。

市局强调,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依然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药品市场监管主要风险。各县市区局要着重加强药品购进渠道监管,凡是随货同行单与药品收货地址不符的,一律视为非法渠道购进立案查处。要着重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码流向查询,凡是发现流向与实际不符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要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评审,严格开展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严把药品购进渠道,*大程度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文章来源: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