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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9家药企GSP证书被撤销


导读

20165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4号),佛山市禅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因存在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计算机系统数据存在虚假欺骗行为等违法行为被撤销GSP证书,并将其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据北京志翔领驭不完全统计,截止510日,广东省已有9家药企GSP证书被撤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4号)

佛山市禅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

证号

证书编号

企业

名称

注册

地址

违法事实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AA7571046

A-GD-14-0759

佛山市禅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大楼围工业区1号楼三层

1. 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计算机系统数据存在虚假欺骗行为。

2.质量负责人未能**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对药品质量管理实行裁决权;

3. 企业销售部分药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4. 企业采购部分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严重

失信

 

广东省2016年度撤销GSP证书的企业汇总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撤销证书原因

撤销日期

B-GD-14-076

深圳市明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企业未对零售门店实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2.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3.企业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零售门店之间未能实现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4.企业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零售门店的计算机系统未能对药品购进、验收、出库复核、配送等数据进行真实记录。

2016/2/24

A-GD-14-0999

广州市龙祥药业有限公司

1.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2.企业负责人未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3.该企业在未做首营品种审核的情况下购进药品,质量负责人未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实施裁决权。4.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5.企业销售的部分药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证明药品销售合法流向。

2016/3/9

A-GD-14-0729

广东正美医药有限公司

1. 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2. 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3. 企业未对个别首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部分资料不符合要求。4.企业在库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处理过程没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5.企业将药品销售给不具备合法资格的单位。

2016/3/9

A-GD-14-1089

广州健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1. 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2.质量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3.企业未能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4.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5.药品出库复核未建立完整记录。

2016/3/15

A-GD-14-0008

广州健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2016/4/5

A-GD-15-0020

宏康医药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2016/4/26

B-GD-15-052

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2016/4/26

A-GD-14-0908

电白县利民药业有限公司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2016/5/4

A-GD-14-0759

佛山市禅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1. 企业未能依法诚实经营,计算机系统数据存在虚假欺骗行为。2.质量负责人未能**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对药品质量管理实行裁决权;3. 企业销售部分药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4. 企业采购部分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2016/5/9

文章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