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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重拳飞检,11张GSP证书被撤销


导读

6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烟台市食药局在对部分县市区59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影响药品质量**隐患,如:药品批发和连锁总部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管理部门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温湿度监测系统不能有效运行、冷藏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不符合规定等,依法撤销11家零售药店GSP证书

烟台市食药局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涉药单位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力度,重点加强药品购进渠道监管,凡发现有回收医保药、不能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等违法违规行为,除立案查处外,要主动报告市局公告撤销涉案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详情

市局药品市场监管再出重拳公告撤销11家零售药店GSP证书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按照“两公开一随机”工作要求,市局近期组成5个检查组对部分县市区59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采取提前密封检查材料、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法,**掌握被检查单位药品经营真实情况。经现场检查,发现一些影响药品质量**隐患。药品批发和连锁总部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管理部门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温湿度监测系统不能有效运行、冷藏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不符合规定;零售药店问题多发于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有回收“医保药”现象,未按规定实施计算机管理、药品质量不可追溯,质量管理岗位人员或执业药师不能有效履职、连锁门店未执行统一配送规定等方面。

市局按照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撤销11家零售药店GSP证书现场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均已移交当地局立案查处。按照规定,被撤销GSP证书的企业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且只能在公告撤销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提出认证申请。

市局要求,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结合推进实施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辖区涉药单位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力度,重点加强药品购进渠道监管,凡发现有回收医保药、不能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等违法违规行为,除立案查处外,要主动报告市局公告撤销涉案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督促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推动全市药品市场不断规范,保障公众用药**。(孙雪杰)

撤销GSP证书企业名单

烟台市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

莱阳市华杰药店等11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1

SD06-Da-20150278

莱阳市华杰药店

莱阳市旌阳路粮食局办公楼一层

201666

2

SD06-Da-20150204

莱阳市泰鑫大药房

莱阳市城厢办事处郝格庄村

201666

3

SD06-Da-20150410

海阳市正泰大药房

海阳市朱吴镇朱吴村

201666

4

SD06-Cb-20151847

烟台市尚氏堂医药有限公司海阳万航店

海阳市徐家店镇政府驻地(北150米)

201666

5

SD06-Cb-20150940

烟台百姓医药有限公司海阳海凤店

海阳市凤城街道建设村

201666

6

SD06-Cb-20151192

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蓬莱村里集店

蓬莱市村里集镇驻地

201666

7

SD06-Cb-20151190

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蓬莱洪达店

蓬莱市刘家沟镇

201666

8

SD06-Cb-20150929

烟台市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口店

栖霞市杨础镇迎宾南路1699

201666

9

SD06-Cb-20150775

烟台市尚氏堂医药有限公司唐家泊二店

栖霞市唐家泊镇政府驻地

201666

10

SD06-Cb-20151204

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栖霞一店

栖霞市苏家店镇碾头村村西南

201666

11

SD06-Cb-20150255

烟台顺天博济医药有限公司开发区鑫台店

烟台开发区鑫台商城4号楼1106号房

2016414

文章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