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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风暴来袭!8省多地市启动GSP跟踪检查


导读

今年,药品行业风暴不断,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交叉检查反复交替,不断规范着药品经营、生产企业的行为。近期,不少省、地市的食药局陆续的发布公告,表示要对辖区内药品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下面是和跟踪检查的相关通知的整理,在检查区域内的企业要注意了。

 

山东威海:三项措施推进GSP跟踪检查

2016年,山东省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实施药品GSP认证跟踪和飞行检查常态化监管:

一是工作规范,责任细化。制定了《威海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和飞行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威海市局负责全市19家药品批发企业、37家零售连锁总部实施药品GSP认证跟踪和飞行检查,将全市1400家连锁门店、112家单体零售药店的跟踪检查分由各区市局负责,市局对区市局认证跟踪检查结果进行抽查。

二是问题导向,防控风险。对远程审方和电子监管、仓储温度、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冷链药品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等15个风险点进行检查,要求执法人员必须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飞行检查,对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年度检查面要达到100%,连锁门店和单体零售药店的年度检查面要达到30%以上。

三是加强督导,痕迹化管理。将威海各区市局负责的连锁门店和单体零售药店的跟踪和飞行检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2016年度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考核,所有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有成效。

内蒙古乌海:集中整治,12家药批、药店将被查

6月中旬,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集中整治工作,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乌海市12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新版GSP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检查组对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内容,重点检查:企业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设备使用、相关档案和记录、票据管理以及药品购进、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运输与配送、售后服务等各环节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

吉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比例应达到100%

吉林省启动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共包含以下几大方面:

一是随机抽检,避免干扰。由相关处室会同纪检监察室针对药品批发企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中确定被检查企业名单,年度跟踪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企业总数的25%。药品零售企业,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检查名单和检查数量,其中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比例应达到100%。

二是飞行检查,力求实效。此次跟踪检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旨在检查企业日常经营真实状况,严格按照GSP认证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公开曝光,规范企业。对于不符合GSP要求的企业,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其中严重违反GSP规定的,将依法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将移交稽查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湖北:全省200家批发企业,30%零售企业

2016年,湖北省将对200家药品批发企业、30%的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进行药品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跟踪检查重点为新开办、经营重点品种(生物制品、冷藏冷冻药品、有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

湖北黄石市:今年对4药批、7连锁、30家药店进行检查

从4月起到年底,黄石市药监局将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确保市民用药无忧。今年,黄石市将对4家药品批发企业及7家零售连锁总部、3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重点为新开办、经营重点品种,包括生物制品、冷藏冷冻药品、有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的经营企业。检查内容以GSP认证检查内容为基础,主要检查进货渠道、超范围经营、经营药品质量等重点内容。对不符合新修订GSP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收回或撤销其GSP认证证书,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陕西西安:50家药品批发企业马上被跟踪检查

近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度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

检查内容:

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3、企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企业购销药品时是否存在挂靠、走票,是否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5、药品在库储存管理情况;

6、特殊管理药品、冷藏药品储运的管理情况;

7、计算机购销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应当有符合《规范》要求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

四川眉山:将对400多家药店开展跟踪检查、飞行检查

7月1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6年全市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将对市内400多家药店开展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

检查类别

检查

检查范围

跟踪检查

配合省局完成全市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

本年度药品零售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比例应不少于本地药品经营企业总数的20%

飞行检查

配合省局完成药品流通环节的飞行检查。

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飞行检查的重点及覆盖率。

跟踪检查的范围

1、2015年7月后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

2、经营重点品种(生物制品、需冷藏冷冻保存、有特殊要求)的;

3、新修订GSP实施以来违反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4、其它需要跟踪检查的企业。

飞行检查范围

1、被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企业或单位;

2、药品抽验不合格的企业或单位;

3、新修订GSP实施以来违反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单位;

4、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抽取的药品经营企业;

5、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

甘肃漳县:加强未通过GSP认证企业的监管

2016年,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

一是督促已通过GSP认证的企业规范经营。主要针对企业GSP运行的整体状况,企业认证时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及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及工作开展情况,药品的购销渠道规范情况,购销票据索取、出具和管理情况,电子监管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督促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将依法及时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未通过GSP认证企业的监管。一是对已受理GSP认证申请但未办结的企业。要求其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待通过GSP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后方可经营,并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二是对《药品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并通知其尽早提交新修订GSP认证申请。三是证件已到期、注销的企业。一律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统一收回证件,并监督其做好库存药品储存及**管理工作。

湖南省长沙市:启动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的跟踪检查对象主要为2014年内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企业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及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变更、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仓库的温湿度控制、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情况;特殊药品、冷藏冷冻药品、国家专管药品等管理情况;药品质量档案、药品养护档案、质量信息档案、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档案资料的管理情况;上一次认证后每年进货质量评审、实施GSP内审、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不合格药品的管理情况;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和其他情况。

文章来源:药店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