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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13家药企GSP证书被撤销/收回


导读

近日,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2条公告,在对药品流通企业的检查中发现8家药企均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南充市食药局依法撤销/收回了违法违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同日,韶关市、临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5家药企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曲江区沙溪镇汇星大药房、韶关市曲江区好得快健康药店2家药企被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南充市

(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

阆中市弘升大药房第六十加盟店、阆中市弘升大药房第—百二十九加盟店等5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撤销GSP认证证书决定书》,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CB8174181

阆中市弘升大药房第六十加盟店

阆中市水观镇兴市街

201674

CB8174224

阆中市弘升大药房第—百二十九加盟店

阆中市河楼乡厚子镇

201674

C-SC15-12-4495

四川康贝大药房嘉陵第5加盟店

嘉陵区金凤镇老街

2016718

C-SC15-12-4684

南充嘉宝堂正红大药房嘉陵第25加盟店

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6

2016718

C-SC15-12-4645

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嘉陵第109加盟店

南充市嘉陵区盐溪乡老街9

2016718

 

(二)收回GSP认证证书公告()

南充鹤鸣堂药业连锁嘉陵第312加盟店等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l3)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局令14)之规定,决定收回南充鹤鸣堂药业连锁嘉陵第312加盟店等3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收回日期

C-SC15-12-4341

南充鹤鸣堂药业连锁嘉陵第312加盟店

南充市嘉陵区桥龙乡正街18

2016718

CA8175308

南充市百姓阳光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蓬安第11

蓬安县兴旺镇向阳街

2016718

CB8173086

阆中市弘升大药房第三加盟店

阆中市迎恩街95

201674

韶关市

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5号)

曲江区沙溪镇汇星大药房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违法事实

撤销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C-GD-15-SG-2349

曲江区沙溪镇汇星大药房

曲江区沙溪镇宝山市场1-2号商铺

1、企业未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2、质量管理人员、**审核员不在岗;3、销售药品未能打印销售凭证;4、购进部分药品未按规定索取发票,药品合法性无法追溯。

2016718

严重失信

C-GD-15-SG-2340

韶关市曲江区好得快健康药店

韶关市曲江区白土工业园雅仕发生活服务区一楼1011号商铺

1、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有效的计算机系统;2、药品分类摆放标识配备不齐全;3、购进部分药品未按规定索取发票,药品合法性无法追溯;4、未设置非药品专区,非药品与药品混放。

2016718

严重
失信

临夏市

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第3号)

近期在州局组织的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中,发现临夏市信一药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见附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的行为,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十五条,决定撤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撤销GSP认证证书企业名单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收回日期

1

临夏市信一药店

临夏市华寺街60

2016.7.18

2

临夏市嘉禾药店

临夏市团结北路后明丰花园2号楼16号铺面

2016.7.18

3

康乐县利民药店

康乐县附城镇中街22

2016.7.18

文章来源: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临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