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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督查】飞检,又4家GSP证被收回


导读

812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在对药品流通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安徽中联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批发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安徽省食药局依法收回了4家药企的GSP证书。

 

关于收回4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7月份以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宣城、阜阳、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飞行检查组,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对安徽中联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安徽金马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安徽和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上述4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3号)的情形。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条,《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修订)>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皖食药监审秘〔2014〕237号)之规定,确认上述4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4〕26号)。经研究,依法收回上述4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特此通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