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经山西省食药局检查发现,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山西省食药局依法决定收回该家药品生产企业的硬胶囊剂的GMP证书。
同日,河北省、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发布公告,收回石家庄亚昌药业有限公司、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证书。
山西省收回GMP证书公告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相关品种胶囊剂《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收回日期
SX20150099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侯马浍南工业园区
硬胶囊剂
2017年
2月8日
河北省收回GMP证书公告
石家庄亚昌药业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公布。
HE20150040
石家庄亚昌药业有限公司
无极县城北经济开发区
胶剂
2017年2月8日
福建省收回GMP证书公告
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注销,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注销日期
FJ20150037
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
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368号
医用氧(液态)
2017年2月7日
文章来源: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