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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注意,这28种药品被重点监管


导读

 南京卫计委表示:对南京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价格高、用量大、非**辅助性的药品组织相关药学专家分析论证,从中列出南京市医疗机构辅助性、营养性、中药注射液等高价药品重点监管清单。

《通知》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结合临床诊疗实际,参考本清单遴选出本院加强重点监管的药品目录,制定有效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医嘱审核点评及考核奖惩等制度,加强对重点监管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与绩效挂钩。

另外,对重点监管清单内药品采购数量进行排序,按季度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对存在购用异常行为的个人和企业采取组织约谈的方式进行约谈,并限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相关药品清退出市场。

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管理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局,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医疗机构,市药品集中采购托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降低药品费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加强医疗机构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列出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重点监管清单

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和“南京市基本**采购结算与监管平台”药品采购数据梳理,对我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价格高、用量大、非**辅助性的药品组织相关药学专家分析论证,从中列出南京市医疗机构辅助性、营养性、中药注射液等高价药品重点监管清单(详见附件),供各区和各相关医疗机构参考管理。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严格落实重点监管药品监管责任

各区、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的管理,加大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管,明确“一岗双责”,落实重点监管药品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结合临床诊疗实际,参考本清单遴选出本院加强重点监管的药品目录,制定有效监管措施。要严格落实**、医嘱审核点评及考核奖惩等制度,加强对重点监管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与绩效挂钩。 

三、完善重点监管药品预警干预机制

市、区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重点监管药品预警干预机制,充分利用省、市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加强相关数据的监测,对重点监管清单内药品采购数量进行排序,按季度以简报的形��予以通报。各区、各医疗机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用药实际,健全重点监管药品日常购用情况分析通报制度,通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存在购用异常行为的个人和企业采取组织约谈的方式进行约谈,并限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相关药品清退出市场。

南京市医疗机构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重点监管清单

序号

药品名称

序号

药品名称

1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

15

注射用红花黄色素

2

前列地尔注射液

16

参芎葡萄糖注射液

3

注射用复合辅酶

17

转化糖电解质注射液

4

注射用12种复合维生素

18

转化糖注射液

5

注射用磷酸肌酸钠

19

混合糖电解质注射液

6

大株红景天注射液

20

康艾注射液

7

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

21

康莱特注射液

8

醒脑静注射液

22

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

9

注射用核糖核酸II

23

注射用复方维生素(3)

10

脾多肽注射液

24

骨瓜提取物注射剂

11

槐耳颗粒

25

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液

12

鹿瓜多肽注射液

26

艾迪注射液

13

参麦注射液

27

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

14

脾氨肽口服冻干粉

28

瓜蒌皮注射液

文章来源: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