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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营改增”试点惠及90%以上纳税人

新疆“营改增”试点惠及90%以上纳税人

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13日电 (记者戴岚)“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西部大开发、中央新疆税收政策、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等政策,激发微观经济主体活力,为税收稳定增长积累后劲。”新疆国税局总审计师关平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

新疆“营改增”自4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国税系统措施有力扎实推进,于8月1日如期完成税制转换的**步。据了解,此次新疆国地税交接试点纳税共25881户,通过逐一实地核查,确认纳入试点范围19850户。以试点纳税人2012年的数据测算,“营改增”后,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呈下降态势,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有的纳税下降40%以上。

关平表示,对确因“营改增”政策变化导致税负增加的纳税人,新疆国税系统将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测算,提出争取财政扶持政策建议,以保障试点纳税人的利益。

自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国内推开,除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外,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为切实尊重纳税人平等主体地位,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新疆国地税共建纳税服务中心,推行“一窗通办”“免填单”“一机双屏”等服务,并利用邮政网点多优势,委托新疆邮政****、代征车购税款,方便纳税人。

关平认为,实施“营改增”,就新疆而言,将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降低企业税负带动就业,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