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和起动工具的使用与注意事项
VESSEL气动工具**操作规程
VESSEL气动扳手
1、保持空压系统内压缩空气干燥、清洁,定期检查过滤器的滤芯,并且除去管道内积水。
2、使用气动工具前必须熟悉该气动工具的压力要求,根据该工具性能调整进气压力。
3、确认进气接头、气管确实锁紧才能操作。
4、使用前工具进气口内注入3-4点气动锭子油,使工具转动部位润滑。
5、操作工具时,不准戴手饰、围巾、领带或穿宽松衣服,身体与工具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卷入旋转中的工具伤人。
6、操作时要站稳身体,握紧工具,态,以免气管跳动伤人。
7、严禁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转动的转轴,以避免发生意外。
8、更换工具配件或进行维修时,须关闭气源总阀,并将工具气源接头拔掉才能操作。
9、操作或更换角向磨光机配件时,需戴护目镜,以免工作时产生的异物或意外情况伤害身体。
0、对于会产生噪音、粉尘的气动工具(如环带打磨机),操作者需佩戴耳塞、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11、对于会产生一定危险的气动工具(如角向砂轮机等),工作时不要对着自己或别人,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不得拆除气动工具上的防护装置(如角向砂轮机上的护罩)。
12、非专业维修人员不能自行修改工具结构,或更换其他制造商的零配件。
13、严禁在气管软管上压其它物品,以免供气不正常及气管爆裂。
14、工作完毕后,关闭气源总阀,工具卸压,并将工具、软管接头拔掉收起,清洁工具。
电动工具的使用方法
1、在一般场所, 为保证使用的**, 应选用Ⅱ 类电动工具。如果使用Ⅰ 类电动工具,必须采用其它**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 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 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 必须使用Ⅱ 类或 Ⅲ 类电动工具。如果使用Ⅰ 类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 , 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的漏电保护电器, 有人监护。
3在狭窄场所, 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内等, 应使用Ⅲ 类电动 工具。如果使用Ⅱ 类或Ⅰ 类工具, 必 须 装 设 安 全 隔 离 变 压 器 、 额
定漏电动作 电 流 不 大 于 15mA , 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的漏电保护电器, 同时有人专职进行监护。
4、类电动工具的**隔离变压器,Ⅱ 类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 、Ⅲ 类电动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必须放在外面做好防护, 同时有人监护。
5、Ⅰ 类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 单相电动工具) 或四芯( 三相电动工具) 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 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 况下只能作保护接地或接零,所有原以黑色作为接地或接零的软电缆或软线应逐步调换。电动工具的接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所有使用的开关、插座、插头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借用人将电动工具借出后, 需要接线的由有资质的电工负责接线, 并试车合格后交给借用人使用,��使用中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需要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7、严禁除有资质电工外的所有作业人员, 私自移动、接拆电动工具, 需要移动时,要由有资质的电工进行操作,借用人配合。作业中必须切断电源,并相应挂好警示标识;同时借用人必须配合电工进行移动,待移动完成后由有资质
的电工重新检查、确认电器及接线合格后, 方可继续使用。
8、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进行监护, 发现异常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现场无法修复时,通知车间( 部门)资产管理
员或工具管理员, 并做好记录。
9、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 应及时归还, 严禁转借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