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欧盟玩具**新指令》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该指令是目前世界上*严格*苛刻的玩具法规。根据规定,欧盟27个成员国须于2011年7月20日起推行该措施。相关出口企业须密切关注这一指令。
据了解,《欧盟新玩具**指令》共有九个章节,相对于现行的88/378/EEC指令,其在物理和机械性能、化学性能、电气性能等方面都做出了“有史以来*严格的”要求。除化学方面要求在2013年7月20日正式生效外,其余要求在2011年7月20日正式生效。一是适用范围、定义的变化。玩具定义范围扩大,对经济运作实体的定义更加规范、详细。二是机械、物理和卫生性能要求部分发生变化。主要涉及窒息危险,玩具食品,电性能,一般**要求及卫生要求等。三是更严格的化学性能要求(*主要变化),公布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5种高关注物质,特定重金属的限制由8种增加为19种,**禁止玩具中使用66种过敏性香味剂,其中55种禁用,11种含量超过0.01%时需标识,还明确提出玩具材料中的化学成分必须与欧盟关于危险品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法规相一致的要求。四是强调警告标识和制造商责任。对于警告标识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出台一份指南文件,明确制造商的责任以及对进口商和分销商的具体要求。五是明确玩具产品认证程序和成员国市场监督。新指令详细列明制造商应遵守的合格评定程序及合格评定机构和主管当局的责任,通过增加赋予成员国市场监管部门一些特定的权力来加强市场监管职责。
此外,《欧盟玩具**新指令》对合格评定程序也非常严格,要求玩具产品从生产原材料(如油漆、增塑剂等)、首件产品到出口成品,都须按要求进行检测。玩具制造商在生产玩具前,就应进行玩具**评估,要建立产品的技术档案,包括所用的化学品,以便监管当局追踪。违反指令的,除罚款、召回产品等处罚外,情况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欧盟新玩具**指令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加了玩具出口生产企业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二是新玩具**指令在范围和概念、**要求、警告标识、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合格评定程序等诸多方面进行了重要修改,企业检测能力大都无法满足要求,增加了检测成本;三是增加人力成本和生产设备成本。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玩具生产企业需做出快速反应,搜集相关信息并对玩具的生产进行控制,使原辅材料的重金属含量符合玩具**新指令的要求。一是提高技术实力,加强工艺改进,调整生产模式,在信息收集、生产环节管理和相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多下工夫,确保产品符合欧盟市场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二是对法规进行深度解读与剖析,了解欧盟禁用物质规定和极少数获得豁免的物质,对照新指令进行**生产的查漏补缺;三是在铅汞等禁用物质的使用上做好豁免替代研究,在玩具中掺杂香水应关注过敏反应,玩具设计上应从儿童使用的**性这一根本原则出发,禁止玩具与食品连成一体等危险设计;四是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分散出口风险。出口企业应适当转移出口阵地,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同时积极练好“内功”,加强贸易技巧,为扩大出口争取主动权。
(黄岛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