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在常温条件下为银白色或略带蓝色光泽的软质金属,1817年,德国哥廷根大学化学和医药学教授斯特罗迈尔从不纯的氧化锌中分离出褐色粉末样物质,将其与木炭共同加热,制得镉。自20世纪初以来,镉及其化合物广泛用于制造镍镉电池、颜料、合金,也可以用于电镀及塑料制品中的稳定剂。镉的产量及用途在不断增加,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向环境中释放的镉达30000吨左右,其中82%-94%的镉会进入到土壤中。
近年来在我国由镉等重金属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已有较多报道,科研人员也对其开展了针对性的研究。卫生工作者对我国上世纪80年代中期确认的南方某省镉污染水灌溉导致的污染地区进行了系统研究,采集粮食、蔬菜、肉禽蛋三大类样品进行镉含量的检测,其中, 粮食类的大米镉含量超标率为71.69%, 蔬菜由于种类不同超标率各不相同,肉禽蛋类未超限量;调查结果将食品污染的首要目标锁定于大米。
我国卫生防病工作者2005年-2009年,对南方某省食品镉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检测了14类、2074份食品中镉的含量,检出率64.4%,超标率为7.3%;镉超标食品涉及粮食、水果、食用菌、水产品、动物内脏等,说明在一些地区镉污染状况比较普遍,不同种类的食品污染状况有所不同,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
科学研究证实,土壤中镉超标,可能对农作物和人体都带来危害。因此人们在制订环境质量标准中,就需要考虑镉对植物生长产生毒害作用的阈值,以及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阈值。现有研究结果揭示,植物毒性临界值一般高于人体毒害临界值,也就是说当未显示植物生长异常的土壤镉含量情况下,已经有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1931年发生在日本富山县的“痛痛病”,是镉环境污染进而导致人体慢性镉中毒的典型案例。镉及其化合物可以经过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一定剂量的镉主要导致肾脏损害,表现为尿中含大量低分子量蛋白,由于肾小管功能受损,造成钙、磷和维生素D代谢障碍,进而造成骨质软化和疏松,严重者极易发生病理性骨折,严重影响患者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相关的流行病学研究,还提示慢性镉中毒患者可能出现神经系统、**系统、生殖系统损害,以及肿瘤的高发。
我国消费大米的人口众多,粮食的流通趋势有可能带来消费镉超标大米人数的增加。现有的研究揭示了镉环境污染的现状,但是在临床工作中,能够确认的环境污染所导致的慢性镉中毒病例依然多属于个案。我国食品中镉限量卫生标准规定,大米镉含量≤0.2毫克/公斤、面粉镉含量≤0.1毫克/公斤、肉鱼镉含量≤0.1毫克/公斤、蛋类镉含量≤0.05毫克/公斤等,由于卫生标准的制定需要**系数方面的考虑,以及人体内在的代谢能力,所以短期摄入镉超标食品并不意味着伤害会立即显现。
目前环境镉污染带有显著的地域性,城市居民由于消费大米来源多样化,且城市的食品**监测体系相对完善,所以面临显著镉污染威胁的人群当属在污染地区自己生产、自己消费的群体。
镉污染的现实威胁,在于土壤一旦被污染,恢复到去污染状态需要很长时间。镉污染的现实威胁,在于目前的医学发展,还没有特效的****可供使用,而进入到人体的镉生物学半衰期长达10~30年。镉污染的现实威胁,在于污染的食品不仅局限于大米。所以,应对环境镉污染的有效手段,依然是预防为主,有效控制了污染源,人们才能衣食无忧、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