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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上海自贸区批复后可很快启动

商务部:上海自贸区批复后可很快启动

财新网[微博]2013-09-18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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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务部发言人称,很多地方都在争取像上海一样搞自贸区试验,目前只有上海自贸区经过国务院批准开始试验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陈法善)“目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待国务院对整体方案的正式批复文件下达以后,应该就可以很快正式启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9月17日这样表态。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沈丹阳并未就自贸区提供更多信息,在会后记者追问时,他称,“可以耐心等一下,或许下周就会有消息。”

目前,有关自贸区金融开放措施等问题仍存分歧。

对于各地争相申请创办自贸区的行动,沈丹阳简单作答:“很多地方都在积极争取在本地区像上海一样搞自贸区的试验。但据我所知,目前只有上海自贸区经过国务院批准开始试验。”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直属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8月30日,国内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

对于中方如何面对韩国有意加入TP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沈丹阳称,中国对加入TPP的态度“现在没有新的提法或没有新的态度上的改变。”他称,对于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区域的合作,我们都是持开放态度,这个态度没有改变。

他还透露,9月初,中韩自贸区第七轮谈判在山东潍坊举行,已经结束**轮模式的谈判。中韩自贸区谈判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中韩自贸区谈判分为模式谈判和出要价谈判两个阶段。双方在模式谈判阶段达成共识,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协定范围及各领域谈判原则、框架以及内容要素等。根据已达成的模式,双方同意,*终实现自由化的产品应该占全部商品税目的90%,涵盖进口总额的85%,并通过具体出要价谈判达到互利公平的结果。

沈丹阳称,中韩自贸区模式谈判只是整个谈判的阶段性成果,对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是,中韩自贸区谈判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情况完全不同。因此,谈判模式不可能简单地照搬。